关于铜陵市2023年度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未资格认证人员暂停发放待遇的通告(10月)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静默认证便民化若干措施>》(皖社险函[2021]6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按照“递延认证”的方式,在我市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见附表1)已超过一个认证周期(大于12个月)未进行待遇资格认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

 

请于2023年10月13日前通过手机下载“皖事通”APP进行“本人认证”或“协助认证”方式完成自助认证,认证过程中遇到相关认证问题,请咨询现居住地所属乡镇社保所、社区(村委会)(见附表2)。

 

如公示期满仍未完成认证手续,将暂停发放社会保险待遇,暂停后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将在补认证后的次月恢复发放并补发社会保险待遇。

 

咨询电话:铜陵人社热线电话:0562-12333 铜官区社保经办机构:0562-6861520 郊区人社局:0562-2897092 市社保中心社会化管理服务科:0562-5889712、5889728 市社保中心工伤保险服务科:0562-5889763)

 

附:

1.铜陵市市本级未进行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人员名单(第二批)

2.铜陵市乡镇社保所、社区(村委会)基层服务平台名称、联系电话

 

铜陵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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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