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山州2023年度大学生及退役军人创业补贴申报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7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大学生 退役军人创业补贴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3〕164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创业扶持资金促进大学生、退役军人创业的积极作用,现就文山州2023年度大学生、退役军人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为毕业5年内(以毕业证发证日期为准)和退役3年内(含退役当年,以退役证发证日期为准)在文山州内创办小微企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经营主体注册年限达1年以上,吸纳就业人数达2人(含申报者本人)以上,诚信守法经营。此项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

 

经评审后,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申报程序

 

采取自主申报原则,申请人向创业项目工商登记所在地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申报材料包括:《云南省大学生、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申报表》、补贴申请人的毕业证或退役证、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机构法人证书。

 

(一)县(市)初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大学生申请者,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退役军人申请者的资格条件和各类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审查,开展实地调查,审阅证明材料原件。由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初审后择优向州级推荐。

 

(二)州级复审。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比赛的方式对项目进行复审认定,对拟扶持对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向申请人兑现补贴资金。

 

四、申报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6日止。

 

五、咨询服务

 

文山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876—2125075,地址: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州政务服务中心2楼10号窗口;

 

文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876—2122510 ,地址:文山市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3楼(文山市档案馆旁);

 

砚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876—3063371,地址:砚山县江那镇振江路275号新大楼一楼;

 

西畴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876—7626198,地址: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就业窗口;

 

麻栗坡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876—6622005,地址:麻栗坡县政务楼411室;

 

马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876—7123207,地址:马关县马白镇靖安路东段人社局办公楼1楼;

 

丘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876—4124800,地址:丘北县锦屏镇文秀路人社局办公楼1楼;

 

广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876—5159943 ,地址:广南县莲城镇北宁路181号新大楼3楼306室;

 

富宁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876—3069755,地址:富宁县新华镇普厅北路53号人社局办公楼3楼。

 

文山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8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云南省大学生、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申报表.doc

来源: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