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开始啦!


杨凌示范区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开始参保缴费啦!今年缴费标准是多少?哪些渠道可以缴费?下面就跟大家一起来唠唠吧。

 

1.参保缴费对象

 

☑ 农村居民、城镇非就业居民、在校学生

 

☑ 在我区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

 

☑ 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

 

2.缴费标准

 

杨凌示范区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参保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80元

 

3.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期为即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

 

2023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设置补缴期,补缴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4.缴费渠道

 

缴费征收工作统一由税务部门负责,按照税务部门公布的缴费方式和渠道,及时足额缴纳个人参保费用,缴费采取线上线下多渠道进行:

 

1. 建行电子银行微信公众号,智慧柜员机 (STM), 营业网点柜面。

 

2. 杨凌农村商业银行助农E终端,手机银行应用,网上银行及ATM 自助机和营业网点柜面。

 

3. 工行、农行、中行、邮储银行营业网点柜面和手机银行应用,光大银行微信云缴费

 

4. 各镇办、村(社区)、大中专院校委托代征方式。

 

5. 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营业窗口。

 

5.线上缴费

 

 

缴费后待遇享受时间

 

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在补缴期内缴费,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后次月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未在集中缴费期或补缴期参保缴费的,不得享受参保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新生儿待遇享受时间

 

新生儿在出生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如享受出生次年医保待遇,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次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在出生90天之后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的,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的次月起至12月31日。

 

新参保人员办理新增

 

税务部门无信息的新增拟参保人员,或新参保年度需调整参保缴费地的人员,须持本人户口本、居住证、身份证,前往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也可在陕西医保微信小程序线上办理参保登记。参保登记办理成功后,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办理退费

 

待遇享受期前因死亡、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其他统筹区参加居民医保,可在待遇享受期开始前终止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由缴费人向原缴费地税务部门提出办理个人退费。

 

进入待遇享受期后,个人缴费不再退回。



相关业务链接:

  1. 陕西税务·社保/医保缴费(微信版)
  2. 社保云缴费(微信城市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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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杨凌示范区医疗保障局/医保局
发布:2023-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