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 关于报送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和认定材料的通知


各位人事档案托管人员: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有关省直厅局、省属企事业单位所属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级、中级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职改办字〔2023〕5号)的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办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审核流程

 

个人线下申报递交纸质申报材料并缴费→单位网上注册账号→个人网上注册账号及申报→单位网上进行初审并公示→湖南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网上形式审查(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1)

 

(备注:中级职称先申报纸质材料,如需网上申报另行通知)

 

二、受理时间

 

线下申报受理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10月27日(节假期照常休息),逾期将不予受理。

 

网上申报受理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10月31日(节假期照常休息),逾期将不予受理。

 

网上形式审查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11月3日,逾期将不予审核。

 

三、材料要求

 

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职称证原件,论文原件,职称英语证原件(没有可不提供)、计算机模块证原件(没有可不提供)、4张2寸证件彩照(不限底色);请参评人员仔细阅读《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价及管理办法》(详见附件3),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准备评审材料(详见附件2、附件4)。

 

四、注意事项

 

(一)2023年10月前已获得事业单位编制,不得在我办进行职称申报。

 

(二)档案借出状态的托管人员须先将档案归还后方可进行职称申报,职称申报原则上要求由本人申报,不得委托办理。

 

(三)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A4纸上)。

 

(四)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请在评审表第7项破格申报栏写明“**同志系我单位聘用人员,不占本单位编制和职数”的意见并签字盖章;

 

(五)评审表第16项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登记表中查阅档案人事干部签字须是学校领导或人事负责人,查阅档案证明人签字须是人事档案托管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须加盖人事档案托管单位档案专用公章,学校意见栏须是现任教学校盖章签字;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认定意见和市州教育主管部门认定意见均为现任教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

 

(六)各参评人员在上报参评材料时,所有申报表格须双面打印,不得变更表格内容及样式;相关复印件与申报材料须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评审表每一页须加盖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七)申报人在提请申报中需提供《申报材料明细清单》(模版见附件7内),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八)为确认劳动关系,申报人需提供近一年社保材料证明。(从申报当月往前推算)。

 

(九)收费标准:职称评审收费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284号)文件要求执行。

 

五、材料报送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68号人才大楼二楼公共服务大厅1号窗口。

 

职称业务咨询电话:0731-85063714

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731-84900073

 

湖南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7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职称申报审核流程及操作指南.docx
  2. 附件2:湘教职改办字〔2023〕5号 关于做好2023年度有关省直厅局、省属企事业单位所属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级、中级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3. 附件3: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价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职改办〔2019〕8号).pdf
  4. 附件4:湖南省中小学(含基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 评审材料要求、申报材料要求.zip
  5. 附件5:关于明确部分系列(专业)晋升职称基层工作经历有关事项的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4号).pdf
  6. 附件6:中级认定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硕士、博士初任).doc
  7. 附件7:2023年湖南职称表格.rar

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