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有关要求,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即日起接受相关举报和反映,积极作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4年4月至10月。

 

二、整治范围

 

中心各科室、管理部,特别是直接同群众打交道、服务群众,具有审批、监管职责,管钱、管物、管事、管人等重点岗位。

 

三、整治重点

 

1.聚焦服务群众冷硬横推、效率低下、耍官威搞特权等行为,重点纠治政务服务中盛气凌人、态度粗暴、办事拖拉,让群众办事“多头跑”“来回跑”,甚至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暗箱操作”、搞“窗口腐败”等问题,严肃查处失职失责及背后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防严治骗提骗贷等不法行为套取住房公积金问题。

 

3.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流程,规范业务操作,强化督导检查,提升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严肃整治群众面前摆架子、上级面前做样子、工作岗位混日子,得过且过,不思进取等问题。

 

4.持续整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借培训之名公款旅游等问题。

 

5.持续整治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

 

四、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374-2676162;

 

2.举报信箱:我市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主任信箱”及各管理部业务大厅意见箱;

 

3.来信来访地址: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C座8层801),邮政编码:461000。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线索,中心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反映的问题线索严格核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诬告陷害的将依纪依法严惩。

 

特此公告。

 

2024年6月21日


来源: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4-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