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牡丹江市灵活就业医疗保险代征银行批量扣缴缴费的通告
牡丹江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人:
为保证采用代征银行批量扣缴方式缴费的参保缴费人及时缴费和享受医保待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扣费时间
自2024年7月起,调整灵活就业医疗保险批量扣费时间为每月2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扣缴当月费款。
二、扣费注意事项
1.批量扣费期间,灵活就业医疗保险批量扣缴签约人员自主申报缴费渠道关闭。
2.批量扣费期间(约5个工作日),牡丹江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停止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相关业务,批量扣费结束后正常办理。
3.灵活就业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人只有与当地灵活就业医疗保险费代征银行签约,才能采用代征银行批量扣缴方式缴费。
注:牡丹江市市区代征合作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分行;东宁市代征合作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宁支行;林口县代征合作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口支行;绥芬河市代征合作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芬河支行;海林市代征合作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林支行;宁安市代征合作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安支行。
4.签约银行卡状态正常,并在批量扣费前足额预存医疗保险费款,才能正常缴费。
5.采用代征银行批量扣缴缴费的参保缴费人,要及时查询扣款情况,避免因扣款不成功影响医保待遇。
三、其他方式
参保缴费人也可以采用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发布的“黑龙江省税务”微信公众号、龙江税务APP、微信或支付宝“龙江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或者当地合作商业银行的手机银行等方式办理缴费业务。
四、咨询电话
税务咨询电话:0453-6290237
医保咨询电话:0453-12393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
牡丹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20日
相关业务链接:
来源:牡丹江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