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司法局关于颁发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司法部通知,参加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非本科在读)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的审核认定工作已经完成。现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颁证时间
2024年3月14日至15日,上午9:00-11:45,下午14:45-17:15。
二、颁证地点
清远市司法局十楼1001室(地址:清远市新城连江路66号市司法局)。
三、所需材料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
(三) 户口簿原件(申领C证的考生)
(四) 持有C证的,申领A证时需交还C证正副本
四、其他事项
(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本人领取,不得代领,我局现场核对身份信息并登记后颁发,不采取邮寄或其他变通方式颁发。
(二)领取证书时间请登录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预约。无法在3月14日至15日前来领取证书的,请待本次证书集中发放结束后,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致电律管科另行预约。
清远市司法局
2024年3月12日
(律管科联系电话:0763-3364607)
发布:2024-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