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 关于报送2024年度全市技工院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


东台市、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为做好2024年全市技工院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根据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盐人社发〔2024〕4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全市技工院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及评审条件、学历及资历要求按《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3〕36号)文件执行。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评审采取网上在线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申报人可登录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搜索“职称”进行申报(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或通过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专栏申报(https://www.jssrcfwypt.org.cn/),或通过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专题专栏”,跳转至“盐城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职称申报模块,跳转申报(https://jsychrss.yancheng.gov.cn/col/col33523/index.html)。申报人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集中申报时间为7月1日—8月15日,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

 

(二)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三)申报职称的所有材料复印件,都要经过审核盖章验证。审核人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要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单位审核推荐意见栏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有关事项

 

申报人本人须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扉页,作出诚信承诺并签字,保证所填写的内容和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非本人签字的无效。

 

各技工院校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对审核结果负责。各地要切实负起责任,组织专人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认真核对原件材料。

 

各技工院校收缴申报人300元评审费,连同申报评审的材料于2024年8月30日前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吕卫文

联系电话:0515-80500746

电子邮箱:ycrszjc@163.com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31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申报)

来源: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