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 关于开展医保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全市医保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根据《中共焦作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印发〈2024年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保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现予公告,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一、整治内容

 

(一)“聚焦医疗领域,着力解决医保基金管理中虚报冒领、骗取套取等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监管失职失责及背后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主观故意行为中的腐败问题。

 

2.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行为中的腐败问题。

 

3.公立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不通过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全部所需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线下采购金额过大频次过多,以及在高值耗材管理、内部基础管理、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存在的腐败问题。

 

4.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引导患者到院外自费购买药品、转嫁费用中的腐败问题;与医药企业开展不正当合作,为欺诈骗保提供便利的腐败问题。

 

5.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聚焦耍官威搞特权、服务群众冷硬横推等行为,重点纠治政务服务窗口盛气凌人、态度粗暴、办事拖拉,让群众办事‘来回跑’,甚至利用掌握的职权‘吃拿卡要’、搞‘窗口腐败’等问题,严肃查处失职失责及背后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向管理相对人及相关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2.违规向药品企业、中介机构收取讲课费、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违规收受管理相对人及相关单位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3.违规干预医药机构申报医保定点的审评和考核监督等事务,以及在医疗费用的审核和拨付等工作过程中谋取利益的问题。

 

4.违规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主观故意行为中的腐败问题的情况。

 

5.存在行政执法方面执行不严或者提供照顾以牟取利益的情况;存在窗口服务态度不好、简单粗暴问题的情况;存在办事拖拉,让群众办事“来回跑”问题的情况;存在利用掌握的职权“吃拿卡要”、搞“窗口腐败”等问题的情况。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1.涉及医保基金监管方面的举报电话:0391-8820110(局基金监管科)

 

2.涉及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甚至违纪违法方面的举报电话:0391-8826568(局党建办)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受理信件、举报电话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31日。

 

(二)来信来访

 

地址:焦作市解放区丰收路人社大厦10楼1013房间(市医保局党的建设工作办公室)

 

(三)电子邮件

 

1.涉及医保基金监管方面的举报电子信箱:jjjgkggyx@163.com

 

2.涉及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甚至违纪违法方面的举报电子信箱:jzybjdjb@163.com

 

欢迎全市广大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问题线索。我们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2024年5月24日


来源:焦作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