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 关于推荐陕西省第四批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和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的通知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人社部门、总工会、企业及企业家联合会、工商联,市级各有关部门,各类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西安市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人社发〔2023〕7号)“力争用5年时间,全市大中型企业配备至少1名劳动关系协调员,各级人社、总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工商联分别配备至少1名劳动关系协调员,

 

每个街道(乡镇)、园区至少配备1名劳动关系协调员,基本覆盖辖区小微企业”要求,不断加强劳动关系协调专业队伍建设,培养和壮大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培育专业性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全面提升劳动关系服务水平,根据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安排,现就推荐陕西省第四批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各单位)分别推荐不少于1名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和1家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分别推荐不少于1名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和1家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各市属国有企业集团推荐不少于1名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

 

优先推荐企业、工业园区、街道(乡镇)、总工会及企业代表组织的工作人员。

 

二、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推荐范围

 

企业、工业园区(产业园区)、乡镇(街道)、社区从事协调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含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工会组织和企联会、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等企业代表组织中从事协调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行业调解、乡镇(街道)调解、人民调解机构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具有劳动关系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

 

(二)推荐标准

 

1.企业从事协调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政策方针、路线,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重大违法和失信惩戒记录。

 

(2)在宣传推动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主动及时反馈企业劳动关系状况、推动集体协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化解企业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推动企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

 

(3)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经验丰富,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累计从事协调劳动关系工作或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工作5年以上。

 

(4)积极与政府部门沟通联系。

 

(5)所在企业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6)主动指导服务企业(园区)。

 

2.工业园区(产业园区)、乡镇(街道)、社区、县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等从事协调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政策方针、路线,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重大违法和失信惩戒记录。

 

(2)在创新劳动关系政策措施和协调手段、有效处置重大劳动关系事件和问题、促进本地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3)在指导本地区小微企业依法规范用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降低劳动纠纷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4)在推进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建设方面业绩突出。

 

(5)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经验丰富,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累计从事协调劳动关系工作或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工作5年以上。

 

(6)主动指导服务企业(园区)。

 

三、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推荐范围

 

依法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章程中有明确提出协调劳动关系职责并开展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社会组织。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是指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标准和劳动规章制度制定、劳动合同管理指导服务,为集体协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沟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和处理等提供指导咨询等。

 

(二)推荐标准

 

1.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政策方针、路线,严格遵守和落实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具备开展工作的相应设施、人员和专业能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和失信惩戒记录。

 

2.在为企业提供劳动薪酬分配指导和服务、开展集体协商、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以及化解企业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3.在主动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沟通联系、及时反馈劳动关系领域矛盾风险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4.在承接政府、工会购买服务,参加提供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产品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5.其他协调劳动关系工作方面业绩突出,具有示范作用等。

 

6.主动指导服务企业(园区)。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推荐工作,广泛动员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周密做好推荐实施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同时,请各单位梳理总结《关于印发西安市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贯彻落实情况,特别是劳动关系协调员各项制度机制建设及服务工业园区(企业)情况,分析工作短板、提出意见建议、提炼典型经验做法,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将择优上报,适时交流推广典型经验。

 

请于7月30日前将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典型经验和统计表、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和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推荐表纸质版及电子版(WORD格式)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君培 86786839武金媛86786838

电子邮箱:xaldgzc@163.com

办公地址: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政府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安市总工会

西安企业及企业家联合会

西安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4年5月14日


附件下载:

  1. 1.陕西省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推荐表.docx
  2. 2.陕西省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推荐表.docx
  3. 3.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情况统计表.docx
  4. 关于推荐陕西省第四批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和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的通知.pdf

来源: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