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 关于调整省直管单位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有关政策的通知

晋医保发〔2024〕10号


省直各参保单位:

 

为促进省直管单位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以下简称“省直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可持续发展,现就调整省直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从2024年起,将省直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76元,其中,单位缴费240元,个人缴费36元。个人缴费部分可从参保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按月划拨。省直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由用人单位每年一次性缴纳,改为按月缴纳。

 

本通知有效期5年。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财政厅

2024年4月30日


来源: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