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设立工作的通知

豫人社函〔2024〕95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航空港区组织人社局,省直(中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更好地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建设动态化高质量博士后工作平台,现将2024年度备案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备案方式

 

2024年基地申报备案工作简化服务流程,继续采取网上申报,不要求报送纸质材料。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用人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梳理申报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环节,精简证明材料,大力推行申报诚信承诺制,切实为广大企事业单位和科研院所减负。

 

二、申报范围

 

全省未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符合条件、有能力、有意愿开展博士后工作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含中央驻豫单位)。

 

三、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一项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 具有一定规模,并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具有较好的科研条件。

 

3. 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有一定数量具有高级职称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本单位全职科研人员。

 

4. 有明确的博士后招收计划,有创新性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5. 可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充足的科研经费,必要的生活条件及福利待遇。

 

(二)推荐条件

 

1. 建有省级以上科研平台。如实验室、中试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国际联合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高端智库等科研创新平台。

 

2. 属于支撑国家或省级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先导性产业,整体技术水平或重点科研领域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具有行业示范性和带动性作用;在“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有突出表现并获得有关部门认定(如近5年内荣获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生产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省创新龙头企业和“瞪羚”企业;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等)。

 

3. 近三年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

 

四、网上申报时间和流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6月30日前各单位网上申报。

 

2024年7月20日前各省辖市网上审核上报。

 

2024年8月30日前省博管办实地复核、网上审批。

 

2024年9月网上公布备案设立单位名单。

 

省博管办实地复核时间安排,按地市网上审核上报情况叠加进行。

 

(二)申报流程

 

申报材料采用网上申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审核--省级复核审批的流程进行。拟申报单位向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索取单位用户名和登录密码(省直管部门直接联系省博管办);登录后补充单位基本信息,并填报各种申请信息和上传证明资料,企业资质(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业绩、评价评级、承担项目及获奖情况等,须提交有关代表性佐证材料(上传证明资料均为扫描图片,规格小于1M),申请单位提交后,由各省辖市人社局审核通过,最后汇总到省博管办审核,经复核、省人社厅批准备案通过即申报成功,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申报资格的由省博管办驳回补充材料。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审核用户名账号及密码与去年博士后各项经费申报时赋予的相同。未启用的可联系省博管办。

 

(三)申报网站: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首页→“博士后工作”栏目→河南博士后网上申报系统

 

网 址:http://hnpostdoctor.hrss.henan.gov.cn/

 

(四)网上申报咨询:

 

技术咨询电话:董工 15365135869 蒋工 18151681814

 

五、组织保障

 

(一)高度重视。各级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地备案设立工作,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介绍设立基地的条件、运作方式、管理模式,做好博士后政策、网上申报系统的指导、宣传和培训工作,认真受理、耐心解答申报单位的咨询,主动为申报单位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组织好基地申报推荐工作。要认真把握基地设立条件、申报程序,开展申报材料核实工作,进一步提高博士后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管理。要进一步加大对博士后平台的支持力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支持优惠政策,出台基地管理细则;做好基地的申报、考评等动态管理,对达到工作站(分站)条件的,推荐设站,对超过3年未开展博士后工作或开展工作不力经整改无效的单位,由省博管办撤销其设立基地资格,确保博士后工作平台质量。

 

(三)强化服务。各地要积极做好服务工作,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做到事前辅导、事中指导、事后督导,强化跟踪服务、追踪问效,做精做细各项服务工作,促进基地自主研发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推动我省博士后工作高质量发展。

 

联 系 人:周得现

联系电话:0371—69690117

2024年5月22日

 

(联系单位:博士后与留学人员工作处)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4-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