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 关于同意陕西工程科技高级技工学校等20家评价机构续期备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续期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函〔2024〕64号)等精神,经评估,同意以下18家对内评价机构面向本单位职工或本校学生续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2家社会评价机构面向社会续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续期备案有效期三年(自2024年5月至2027年4月)。具体名单如下:
1.陕西工程科技高级技工学校
2.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3.陕西省高教系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4.陕西省石油化工学校
5.西安城市交通技师学院
6.西安高新技师学院
7.西安海棠技师学院
8.西安建筑工程技师学院
9.西安康博尔艺术技师学院(筹)
10.西安玛雅艺术职业技工学校
11.西安汽车职业大学
12.西安食品工程技工学校
13.西安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4.西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15.西安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6.西安思源学院
17.西安铁路高级技工学校
18.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19.西安技师学院(社评机构)
20.陕西工运学院(社评机构)
附件:评价机构信息与认定范围清单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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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