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清理单位空账户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数据治理工作,加强数据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我中心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单位账户信息中筛选单位缴存人数、封存人数、单位账户余额为零且销户日期为空的单位账户进行清理,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对三个月以上未发生任何业务的单位空账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此通知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限内未办理注销登记或期满无异议的,由中心对该类账户直接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如缴存单位及其职工或第三方对该类账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存在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至中心或各服务部核对相关信息,核对后不存在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希望各缴存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办理相关业务。


附件下载:

  1. 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清理单位空账户名单.xlsx

来源: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布:2024-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