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 关于2024年度初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高新区管委会,中央、省驻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工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和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及条件
(一)工程系列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34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地震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3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轻纺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37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39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13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化工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14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矿山冶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35号)等有关规定,我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电子信息工程、地震工程、轻纺工程、机电工程、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化工工程、矿山冶金工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离退休人员、公务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中央、省驻玉单位申报评审的,须由省级职称主管部门出具委托函。
(二)工艺美术专业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20号)等有关规定,我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工艺美术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离退休人员、公务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中央、省驻玉单位申报评审的,须由省级职称主管部门出具委托函。
二、申报及评审时间
(一)申报时间
1.个人申报时间:2024年6月3日-7月16日
2.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7月26日
(二)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拟定于2024年9月。
三、申报程序
(一)市直单位人员
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由单位人事部门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县(市、区)所属人员
按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报县(市、区)工信局审核,经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由各县(市、区)工信局统一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
已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由委托代理机构审核推荐,报县(市、区)工信局审核,经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由各县(市、区)工信局统一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未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按属地管理原则,报县(市、区)工信局审核,经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由各县(市、区)工信局统一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申报要求
(一)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17份纸质版(需本人手写签名按手印、单位审核盖章);
3.公示情况说明1份纸质版;
4.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一览表(贴材料袋封面)
5.证明材料1份;
6.业绩成果材料1份;
7.论文(不强制要求,属多人合作成果,单位须提供申报人量化成果名次证明,属多人合编(著)出版的书籍,只需提交涉及申报人所编(著)的篇、章、节);
8.《2024年职称资格审议评审名册》《2024年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电子版,由各县(市、区)工信局汇总报送,其中工程系列和工艺美术专业分开填报;
9.蓝底证件照;
10.《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4年职称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评审材料一览表》《2024年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等相关表格所填报信息必须一致。
(二)其它要求
1.申报人一个年度内只能申报一次职称晋升评审,不得同时向两个以上评委会报送评审材料。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评审内容,如实提供申报评审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2.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规定及本单位工作流程,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推荐上报证明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申报评审材料不予受理。
3.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推荐申报的,须将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向上级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4.申报人员需要提交证件照电子版,为本人彩色免冠证件照,宽高比例大小为 4:5;图片分辨率大小:最小为 480*600,最高 960*1200;清晰度 300DPI,文件大小 200KB—1M;证件照的格式为 jpg 格式;证件照的名称必须为姓名+证件号码。
5.收集材料的相关单位收到评审材料时,需初步审核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有不完善、不规范的及时整改并补齐相关材料。若评审会期间材料欠缺、不完整不予补缴,则无法参与评审。请各位申报人员、申报单位认真填报和审核材料,逐一核对准备相关材料及证明。
6.推行职称电子证书,2022 年(含)以来,全省范围内经各评审委员会评审、用人单位考核认定和资格确认取得的初、中、高级职称,全面实行职称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7.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8.本通知所涉及的各类表格及相关文件参看附件,请严格按照有关说明填报。
9.在本年度申报评审过程中,如国家或我省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五、材料受理及清退有关事项:
(一)材料受理时间
评审材料受理时间:2024年7月22日-8月2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材料咨询、受理预约电话:张诗敏 0877-2015026,2028693
评审材料受理地点: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红塔区珊瑚路113号办公楼三楼301室),由于申报人员较多,各县(市、区)、各单位须提前预约,不接受个人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二)材料清退
除《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退回外,其余申报材料均不予清退,请申报人员做好所需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的清退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12月31日,由各县(市、区)工信局、市直各单位统一到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红塔区珊瑚路113号办公楼三楼301室)领回清退,逾期将做销毁处理。
附件:
1.申报材料附件包
2.申报条件(参考)
3.申报材料填制要求
4.2024年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
5.2024年职称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附件下载:
- 附件1-3.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2022.6.2).doc
-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2).doc
- 附件1-5.公示情况说明模板(2022.6.2).doc
- 1.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一览表(工程系列).doc
- 1.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一览表(工艺美术).doc
- 1.4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工艺美术).doc
- 1.7工程系列及工艺美术范围分类参考.docx
- 附件2.申报条件.docx
- 附件3.申报材料填制要求.doc
- 附件4:2024年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xlsx
- 附件5:2024年职称资格审议评审名册.xls
相关业务链接:
来源: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