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各市、县医疗保障局,局各处室、单位:

 

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相关工作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对省医保局成立以来至2024年6月3日期间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形成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现予公布,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5日

 

附件:安徽省医疗保障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24年6月3日)


来源: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4-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