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阿坝州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9名委员,2022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章程》《阿坝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报告》《阿坝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及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度归集使用计划及财务收支预算报告》《阿坝州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管理制度》《阿坝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增设银行现金保函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项目阶段性担保方式的请示》《阿坝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设职工绵阳市购房三项业务服务的请示》。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州人民政府直属正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挂阿坝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设5个处(科),14个管理部。从业人员83人,其中,在编63人,非在编2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2年,新开户单位124家,净增单位-121家;新开户职工1.23万人,净增职工0.03万人;实缴单位2018家,实缴职工8.43万人,缴存额24.09亿元,分别同比下降5.66%、0.35%、增长5.52%。2022年末,缴存总额193.4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23%;缴存余额76.64亿元,同比增长12.96%。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6家。

 

(二)提取:2022年,3.0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5.30亿元,同比下降13.80%;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3.51%,比上年减少14.24个百分点。2022年末,提取总额116.7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08%。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

 

2022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9万笔4.28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0%、10.46%。

 

2022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4.59亿元。

 

2022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02万笔64.81亿元,贷款余额33.21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66%、7.05%、下降0.9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43.33%,比上年末减少6.08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家。

 

2.异地贷款:2022年,发放异地贷款104笔5470.20万元。2022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95723.81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62171.93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无。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购买国债:无。

 

(五)资金存储: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44.62亿元。其中,活期2.16亿元,1年以上定期42.46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43.33%,比上年末减少6.08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2年,业务收入25667.28万元,同比增长8.44%。存款利息14856.1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0811.10万元,其他0.02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2年,业务支出16016.43万元,同比增长8.99%。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0204.22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470.82万元,其他5341.39万元(包含孳息5340.55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2年,增值收益9650.85万元,同比增长7%。增值收益率1.33%,比上年减少0.05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2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321.91万元,提取管理费用988.39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340.55万元。

 

2022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877.3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789.42万元。

 

2022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8669.6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7471.28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2年,管理费用支出703.26万元,同比下降13.03%。其中,人员经费342.99万元,公用经费163.57万元,专项经费196.7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2.24万元,逾期率0.04‰,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8669.66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7.41%,国有企业占13.17%,城镇集体企业占1.44%,外商投资企业占0.0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9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83%,灵活就业人员占0.11%,其他占1.07%;中、低收入占99.43%,高收入占0.57%。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1%,国有企业占9.78%,城镇集体企业占0.6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4.2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44%,灵活就业人员占0.71%,其他占2.19%;中、低收入占99.61%,高收入占0.39%。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8.8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8.63%,租赁住房占1.28%,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6.9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01%,其他占3.26%。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45%,高收入占0.55%。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支持职工购建房9.97万平方米,2022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85.8%,比上年末减少6.6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845.75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8.68%,90-144(含)平方米占86.17%,144平方米以上占5.15%。购买新房占67.06%,购买二手房占14.89%,其他占18.05%。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1.20%,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8.8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49.36%,30岁-40岁(含)占36.23%,40岁-50岁(含)占12.19%,50岁以上占2.22%;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2.50%,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7.50%;中、低收入占99.77%,高收入占0.23%。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四)住房贡献率。

 

2022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67.79%,比上年减少18.71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措施,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情况和政策实施成效。

 

制定印发《阿坝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措施的通知》(阿房金管〔2022〕13号)。为11家受疫情影响企业办理缓缴263.8万元。

 

(二)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特别是共有产权住房等情况。

 

较去年无政策调整。

 

(三)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无变更。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等;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不超过阿坝州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度城镇地域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9839元的3倍29517元;下限不低于州人民政府最新公布的全州月最低工资标准1970元。缴存比例5%-12%。

 

(五)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情况,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设置“跨省通办”业务线下窗口数量14个,线上专区数量5个,参加跨省通办培训人次全年累计195人次。2022年,网厅办理业务51023件,按时办结率100%。

 

(六)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1.中心自2019年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业务管理和服务系统在全省率先“上云”,2022年继续“云”上运行。

 

2.中心深入推进“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川渝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工作,大力推进业务网上办理,四川政务服务平台实现23项全程网办、网厅和微信公众号27项网上办理,全年网上办理业务51023件,累计网办业务17.42万件。

 

3.按照监管部门有关加强公积征信信息管理要求,中心采用委托贷款银行代为报的方式,确保了公积金贷款征信信息及时传报人民银行。

 

4.完成“互联网+监管”平台按时接入和事项认领、运行正常。

 

5.完成天府通办接入,运行正常。

 

6.完成企业微信共享,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运行正常。

 

(七)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包括:文明单位(行业、窗口)、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先进集体和个人等。

 

获优秀窗口1个,红旗窗口3个,明星窗口1个,党员示范岗2个;获全省住建系统“先进个人”1人,服务明星5人,优秀窗口工作人员1人,最美志愿者1人。

 

(八)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无。

 

(九)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无。

 

(十)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无。


来源:阿坝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