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数据上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公告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征信信息共享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金函[2022]229号)要求,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于2024年5月13日起正式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心将按照“先增量、后存量”的工作要求,分批次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贷款数据(包含逾期不良信息),相关信息将在个人征信报告中显示。

 

良好的信用记录是无形的信誉财富。请广大公积金贷款职工提高信用意识,关注个人贷款还款情况,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保护您的个人信用记录。

 

特此公告。

 

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

2024年6月4日


来源: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住房公积金)
发布:2024-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