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 关于征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3年高级研修项目选题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部门、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推动人才培养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征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3年高级研修项目选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22〕181号)要求,定于近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3年高级研修项目选题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一)服务重大战略。深入实施“一优两高”发展战略,着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着力构建以产业“四地”为主体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二)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瞄准量子信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等前沿领域,紧贴人工智能、区块链、集成电路、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虚拟现实等数字技术领域,兼顾生态环境保护、现代生态农牧业、生物医药、盐湖化工、有色冶金、节能减排、清洁能源、防灾减灾、现代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以及信息技术、知识产权、现代物流、电子商务、金融财会、工业设计、食品安全、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

 

(三)支持艰边地区。支持“三区三州”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事业发展。

 

二、申报程序

 

(一)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确定研修选题后,认真填写《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3年高级研修项目申报表》(附表在省人社厅官网“下载栏目”下载),按要求报省人社厅。

 

(二)省人社厅对申报的高级研修项目选题进行遴选后,上报人社部。

 

(三)经人社部审定,列入2023年高级研修计划的项目,各地区、各部门及申报单位按计划组织实施。

 

三、相关事宜

 

(一)高级研修项目要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研修的要求,精心设置培训课程,邀请权威专家授课,采取主题报告、专题研讨、学术交流、现场(线上)教学等多种方式组织实施,并应在2023年11月前完成办班。

 

(二)高级研修项目在省内组织实施,应面向全国招收学员,研修对象为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在管理岗位工作的经营管理人员,每期高级研修项目研修时间为5天左右,每天按7个学时计算,每期学员不少于70人。

 

(三)高级研修项目设特色班,专门支持紧贴行业特色、重点领域、区域发展的高质量班次,通过长期、连续举办的方式,打造品牌班次持续培养人才长效机制。各申报单位在申报时可在申报表中注明是否纳入特色班次,并说明已办相关班次的成效、特色及下一步工作考虑。

 

(四)高级研修项目经费采取财政资助和单位自筹相结合的方式予以保障,纳入财政资助的项目由国家支持研修经费,纳入单位自筹计划的项目由申报单位解决研修经费。两种渠道的经费使用都要严格遵守培训班有关财务规定,主要用于高级研修项目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等,除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派员单位承担外,不得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经费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承担。自筹经费班次由申报单位自愿申报,并在申报表中注明“自筹经费班次”,经人社部择优遴选纳入高级研修自筹经费班次计划,待完成办班后按自筹经费保障渠道结算。

 

各地区、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企业申报须具有培训资质且能开具培训费发票。申报函及纸质附表(须加盖单位印章)要于2023年1月16日前报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附表电子版发送至qh8258152@163.com。

 

联 系 人:马鸿荣

联系电话:0971—8258156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月3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3年高级研修项目申报表.doc

来源: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