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凉山州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
凉医保规〔2024〕4号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川医保规〔2024〕1号)要求,州医保局研究制定了《凉山州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2024年版)》(以下简称2024年版清单),现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开展清单培训和宣传。各地要及时组织医保部门干部职工学习2024年版清单内容,熟悉清单各项规定,通过门户网站、宣传册页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布本地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供群众查询了解。
二、做好清单实施工作。各地要及时调整完善本地办事指南和办事表格,严格按照2024年版清单规范开展经办服务,按时办结各项业务,不得要求群众提供清单规定以外的办理材料。要加强部门之间数据共享,推动办理业务所需证照材料部门之间在线核验。实现更多事项线上办理和办理进度自助查询。
三、规范调整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各地在执行清单过程中,因医保政策调整确需增加服务事项的,由县(市)医保局报州医保局向省医保局申请统一调整。遇有地址变迁、服务咨询电话变更等情况,各地要及时更新办事指南的相应内容,确保准确规范,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本通知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既往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按照《凉山州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2024年版)》执行。
附件:
1.凉山州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2024年版)
2.凉山州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样表
凉山州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29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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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凉山州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