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莆田市第一医院纳入“互联网+”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单位的通知

莆医中〔2024〕72号


莆田市第一医院:

 

根据《莆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的通知》(莆医保基金〔2021〕17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过材料审核、现场评估、公示等程序后,现将定性评估为符合的莆田市第一医院纳入互联网+”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单位。请有关医药机构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完成医保信息系统对接工作。

 

莆田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4年4月25日


来源:莆田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