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家渠市 关于公布2023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和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相关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培训机构:

 

按照《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3号)、《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兵人社发〔2021〕41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师市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情况,经师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审议,现将2023年度第六师五家渠市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和项目申报指南公布如下。

 

一、2023年度第六师五家渠市工伤预防重点领域

 

工伤预防培训覆盖师市近2年工伤事故多发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矿山职业病、机关事业单位等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岗位60%的用人单位。(其中: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单独发布项目申报公告,单独组织项目遴选,具体情况详见《第六师五家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二、2023年度第六师五家渠市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及基本条件

 

经相关部门批准成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业务范围包括相关宣传和(或)培训业务、具备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相关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工伤预防培训宣传相应的安全评价培训、安全技术咨询、广告媒体、影视经营资质,从事相关宣传培训业务二年以上并具有良好市场信誉的独立有效法人资格;拥有一定数量的取得国家安全评价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的专职专业人员;有相应的硬件设施和技术手段;依法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工伤预防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服务质量不高的,三年内不得从事工伤预防项目。工伤预防服务机构发生欺诈、骗取工伤预防费行为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二)申报材料

 

1. 第六师五家渠市2023年度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

 

2.工伤预防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以上材料由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三)绩效目标

 

工伤培训项目绩效目标为按时完成工伤预防培训项目实施方案中要求的工作内容,用人单位和职工工伤预防知识知晓率≥85%;用人单位和职工满意率≥90%;培训后跟踪回访6个月,用人单位工伤事故发生率较项目实施前12个月下降20%以上。(工伤事故发生率指用人单位年度内发生工伤事故人数与职工总人数的比值),工伤预防项目要保证实施效果,提高工伤预防费的使用效率。

 

(四)申报程序

 

1.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时间安排、费用预算,提出项目考核绩效目标。编制费用预算时,培训费(含师资费)应参照《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6〕540号)等相关规定及项目标准执行,但不得列支住宿费。

 

2.如实填写《第六师五家渠市2023年度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并提交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五)申报期限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

 

三、有关要求

 

(一)学习掌握法规政策

 

有申报意愿的单位要认真学习《工伤保险条例》《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3号)等工伤保险法规政策,掌握申报条件、申报程序、项目实施、项目结算、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各项规定及要求。

 

(二)认真筹划按时申报

 

各申报单位申请培训项目的,应当在2023年前实施完成。

 

(三)积极配合项目遴选

 

申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项目遴选确定工作。在申报期结束后,我局将组织专家遴选项目,由工伤预防专家组独立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遴选的项目名单,并提出评审意见,师市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根据专家组的评审意见,集体审议确定纳入2023年度的工伤预防项目,并及时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发布2023年度工伤预防项目。

 

(四)工伤预防项目的组织实施

 

对确定开展的工伤预防项目,师市社保经办机构与工伤预防项目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和标准、协议期限、评估验收、违约责任和费用结算方式等,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工伤预防项目服务机构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定期将项目进展和成效等情况报送师市社会保险机构,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伤预防项目服务机构应遵循《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规规定。

 

(五)工伤预防项目的评估验收

 

工伤预防项目完成后,工伤预防项目服务机构应及时向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项目验收申请(见附件3)及项目结项报告(见附件4)。师市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采取实地考察、召开评估会议等形式,听取项目执行情况介绍,对完成质量、效果等进行评价后形成评估验收意见,经师市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通知。

 

联系人:魏进前 0994-5828166

 

第六师五家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1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工伤预防项目申报表(模版).docx
  2. 附件2:XXXXXX 项目实施方案(模版).docx
  3. 附件3:工伤预防项目验收申请(模版).docx
  4. 附件4:工伤预防项目结项报告(模版).docx

来源:第六师五家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