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 202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469元,比上年增加1833元,名义增长4.3%


2023年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802元,比上年增加1899元,名义增长5.6%。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469元,比上年增加1833元,名义增长4.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369元,比上年增加1368元,名义增长7.2%。

 

 

 

全年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846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6%。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2556元,名义增长9.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090元,名义增长5.7%。全市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1.6%,其中城镇为32.1%,农村为30.3%。

 

年末基本医疗保险参保744.39万人,比上年下降0.4%。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险)参保165.8万人,比上年增长1.8%;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578.59万人,比上年下降1.0%。

 

年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506.9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3.47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34.22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72.76万人。参加失业保险122.5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04万人。年末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2.28万人。参加工伤保险150.9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45万人。

 

年末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175个。其中,提供住宿的养老服务机构166个,收住7906人;为儿童提供收留抚养和救助服务的机构8个,年末在院人数249人;为智障与精神病人提供收留抚养服务的机构1个,年末在院人数1414人。

 

全年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3914人,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34万人,临时救助6606人次。

 

全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7.79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1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74万人。


来源:南宁市统计局
发布:2024-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