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 关于2024年失业保险待遇相关政策及线上经办流程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的贯彻落实,广泛宣传失业保险政策与便民服务举措,现将2024年失业保险待遇相关政策及线上经办流程公告如下:

 

一、失业保险金

 

劳动者在职期间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后符合有关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参保缴费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符合以上要求的失业人员可在西藏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大厅自主申请,网址:http://218.206.180.132。失业人员也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以及失业相关证明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审核通过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会在每月的20日-30日之间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无需每月再次进行操作。

 

二、技能提升补贴

 

按照《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藏人社〔2017〕137号)《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藏人社〔2018〕26号)要求,对在我市(含12个县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或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证书核发之日(即证书印发日期)起12个月内可申领。

 

符合以上条件的自主在西藏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大厅申请,网址:http://218.206.180.132。需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正面,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事考试中心等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证书信息并截图上传,无需提供其他纸质资料。审核通过的分别按照1000元、1500元和2000元的标准发放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农牧民一次性生活补助、临时生活补助

 

根据《西藏自治区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9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对《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参保单位招用、个人不缴费且连续工作满1年的失业农牧民工,按照工作满1年的标准,及时发放1个月相当于社会平均工资的一次性生活补助。

 

符合以上条件的失业农牧民工,可凭身份证件、户口本、户籍所在地辖区开具的农牧民户口证明、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期满劳动合同、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清单等材料进行线下办理。

 

单位地址: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湘大道16号)

咨询电话:0893-7833378

 

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3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西藏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大厅

来源: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