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 关于公布新增生物制剂类体外诊断试剂挂网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挂网工作的通知》(冀医保规〔2020〕8号),现将符合挂网条件的生物制剂类体外诊断试剂进行公布并挂网。

 

企业在外省出现挂网价低于我省挂网价的,应于30日内提出价格调整申请。如挂网药品价格高于全国最低挂网价的,一经查实,取消该药品在我省挂网资格。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4年4月22日


附件下载:

  1. 附表:符合挂网条件的生物制剂类体外诊断试剂公布表.xlsx

来源: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4-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