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 关于做好2015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学生)参保工作的通知

阜人社秘〔2015〕224号


颍东区、颍泉区、颍州区人社局,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保障局,市医保中心: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惠及百万群众,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是构建和谐阜阳进程中必须常抓不懈的一项工作。组织实施参保工作是人社部门的重要工作是之一。因此,各组织实施部门要把居民(学生)参保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按照《安徽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阜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阜人社〔2015〕36号)文件规定,科学计划、精心组织,确保参保任务全面完成。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订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将参保工作摆在首位。务必高度重视,强化领导。“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定期召开专题推进会,抓好协调调度,跟踪问效。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精心组织,全面发动。各实施部门要充分抓住参保缴费时机,抽调精干力量,组织宣传小分队,进一步加大对城镇居民(学生)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采取印制宣传单、播放电视滚动字幕、专题访谈,悬挂过街横幅、发送手机商务短信等,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做到不留死角、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沟通协调,夯实基础。要积极协调财政、地税、教育、公安、民政、工会、残联等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城镇居民、在校学生、“三无人员”、低保对象等群体的统计和确认等工作。确保信息准、资料清、对象明,达到参保登记不漏一人。

 

四、强化措施,优化服务。要坚持以人为本,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优化操作流程和办法,按照程序化、标准化、法制化、高效化要求,做好城镇居民(学生)医保政策咨询、参保登记、缴费和就医服务工作,以此提升参保人员的积极性。

 

五、严格程序,确保完成。按照《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规定的参保时间、参保范围、办理程序统筹实施,有序推进,确保应保尽保。

 

六、强化督查,密切配合。从9月份开始,市人社局将实行城镇居民(学生)医保扩面专项调度,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组织专项督查活动,重点督查参保工作开展情况,确保今年城镇居民(学生)医疗保险扩面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七、执行政策,提高标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1号)文件要求, 2015年阜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每人120元。阜城三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市医保中心要做好个人缴费征缴工作,宣传个人缴费义务,落实个人缴费责任。

 

附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1号)。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18日


来源: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15-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