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的通知(2024年)


省直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更好满足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就调整省直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通知如下:

 

一、借款人家庭夫妻双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100万元;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70万元。

 

二、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夫妻双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120万元;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84万元。

 

三、本通知自2024年5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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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发布:2024-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