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 关于进一步推进零工驿站建设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巩固零工驿站建设成果,进一步提升服务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水平,扩大服务供给,规范服务行为,增强服务效能,更好地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零工驿站建设力度。各地要对灵活就业人员自发聚集形成的求职地点,通过施划标线、搭建必要服务设施、改造利用闲置建筑等方式就近选址,设立服务站点。可将零工驿站建设向有需求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延伸,打造覆盖全域的灵活就业人员用工服务平台。

 

二、推进零工驿站共建共享。各地要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合作,充分利用“爱心驿站”“骑手之家”等现有资源共同建设零工驿站。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与有建设意愿的各类企业、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合作,促进零工驿站建设多元化。

 

三、充分发挥零工驿站效能。各地要围绕零工“灵活、零散、临时”的特点,积极引导零工自觉到场求职、候工。有条件的地方在提供招聘求职、对接洽谈等基本服务功能的基础上,可探索引入社会力量拓展职业指导、法律援助等专业化服务。

 

四、加强零工驿站规范管理。各地要完善零工驿站管理制度,协调相关部门加强治安、交通、环卫等综合管理服务,落实疫情防控、安全防范要求。强化求职招聘信息发布审核,公开服务制度、服务热线和投诉举报渠道,推动零工驿站规范健康发展。

 

五、扩大零工驿站品牌效应。各地要在灵活就业人员集中地区建设一批求职招聘有场所、岗位对接有服务、管理规范有秩序、安全运行有保障的零工驿站。鼓励各地依托零工驿站培育特色劳务品牌。

 

六、推进网上零工驿站建设。各地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完善信息发布、智能分析和自动推送等功能。要强化网络平台管理,及时做好求职和用工信息的录入、审核及发布工作,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发展格局,促进精准对接。

 

七、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广泛利用各种渠道、形式和媒介,推广一批零工驿站建设经验,打造一批零工驿站典型案例,树立一批零工驿站服务标兵,让零工驿站建设成为深化为民服务、优化城市形象的重要载体。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13日


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