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现就2024年度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类

 

1.个人专项。第一层次:科技领军人才、云岭学者;第二层次:高端外国专家、产业创新人才、首席技师、教育人才(原教学名师)、医疗卫生人才(原名医)、文体人才(原文化名家)、创业人才;第三层次:青年人才。

 

2.团队专项。顶尖团队和创新团队。

 

3.配套专项。科学家工作室、培养激励、研修访学、引才伯乐激励。

 

(二)云南省支持柔性引进人才类

 

1.个人专项。第一层次:科技领军人才、云岭学者;第二层次:产业创新人才、首席技师、教育人才(原教学名师)、医疗卫生人才(原名医)、文体人才(原文化名家)、创业人才;第三层次:青年人才。

 

2.团队专项。顶尖团队和创新团队。

 

(三)云南省支持“离岸申报”类

 

顶尖团队。

 

(四)云南省“一事一议”支持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类

 

1.引进省外高层次人才。科技领军人才、云岭学者和顶尖团队。

 

2.培养本土特殊人才。科技领军人才、云岭学者和顶尖团队。

 

3.平台柔性引才。科技领军人才、云岭学者和顶尖团队。

 

4.自主权试点单位全职引进人才。高端外国专家、产业创新人才、教育人才、医疗卫生人才。

 

(五)云南省领军企业自主认定高层次人才类

 

产业创新人才、首席技师。

 

(六)自主权试点单位自主认定类

 

青年人才。

 

二、工作方式

 

(一)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类、云南省支持柔性引进人才类、云南省支持“离岸申报”类、云南省“一事一议”支持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类采取网络申报方式开展,申报人通过“云岭先锋网”登录“云南省智慧人才云平台”进行申报。其中,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申报的,人才所在单位与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沟通后,再组织人才申报。

 

(二)云南省领军企业自主认定高层次人才类

 

1.根据《云南省领军企业自主认定高层次人才试点工作实施细则》,4月19日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研究提出年度试点的重点产业领军企业和高新技术领军企业试点名单,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2.根据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结果,5月5日前,省发展改革委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试点企业,研究提出产业创新人才认定工作方案和首席技师认定工作方案,经两家专项主管部门党组研究同意后,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3.根据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结果,6月5日前,省发展改革委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试点企业,按照方案要求开展人才认定工作,认定产生的人才名单,经两家专项主管部门党组研究同意后,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参与云南省领军企业自主认定的人才,须同步通过“云岭先锋网”登录“云南省智慧人才云平台”进行申报,按正常申报时限及审核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三)自主权试点单位自主认定类

 

1.根据《关于扩大部分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企业相关自主权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5月5日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试点单位,研究提出青年人才认定工作方案,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研究同意后,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2.根据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结果,6月5日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试点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开展人才认定工作,认定产生的青年人才名单,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研究同意后,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参与自主权试点单位自主认定的青年人才,须同步通过“云岭先锋网”登录“云南省智慧人才云平台”进行申报,按正常申报时限及审核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三、时间计算

 

申报人年龄、工作时限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6日。(例如:青年人才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84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符合年龄要求;引进人才要求申报之日前1年内到云南省工作,即2023年4月7日及以后到云南省工作)

 

四、申报条件和规则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类

 

(1)申报条件详见“云南省智慧人才云平台”通知公告栏(各专项实施细则)。

 

(2)申报人符合《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情形的,可适当放宽相应申报条件。

 

(3)“引才伯乐激励”申报中,推荐引进人才须为2022年4月7日及以后全职引进到云南工作,并于2023年度入选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

 

2.云南省支持柔性引进人才类

 

(1)柔性引进人才,须符合《云南省柔性引进人才办法(试行)》引才对象及标准,通过规定的引才方式及步骤来滇工作,获得《云南省柔性引进人才聘任证书》;引进的团队,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须符合本条规定。

 

(2)申报云南省支持柔性引进人才类的人才(团队),还须符合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各专项资格条件。

 

(3)申报云南省支持柔性引进人才类的人才(团队),不享受申报条件放宽政策。

 

3.云南省支持“离岸申报”类

 

(1)云南省行政区域外的科研团队在云南转移转化科研成果,且成果转化取得实质性进展,符合顶尖团队资格条件的,1年内可申报顶尖团队。

 

(2)科技成果须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转化应用,且具有国内领先水平、技术成熟度高,权属清晰,无知识产权纠纷。

 

(3)申报顶尖团队的依托单位应为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成果转化所在机构。

 

(4)申报时应提供与技术供方或需方签订的委托服务合同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促成技术投融资证明材料等。

 

(5)无实质创新内容的单纯扩产扩量、单纯技术改造项目不在支持范围。

 

(6)成果转化所在机构须出具“成果转化取得实质性进展”佐证材料。

 

4.云南省“一事一议”支持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类

 

(1)结合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申报评审,2024年上半年集中办理一批云南省“一事一议”支持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事项。

 

(2)云南省“一事一议”支持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支持程序严格按《云南省“一事一议”支持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办理。自主权试点单位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全职引进的高端外国专家、产业创新人才、教育人才、医疗卫生人才,工作程序按《关于扩大部分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企业相关自主权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参照《云南省“一事一议”支持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第七条,按正常申报时限及审核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二)申报规则

 

申报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类、云南省支持柔性引进人才类的,申报规则按《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十八条办理,需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申报人根据个人实际,可在个人专项和团队专项中各择一申报,若同时申报多个个人专项的,取消本年度所有专项申报资格。

 

2.连续申报同一专项2个年度未入选的,暂停1年申报资格。

 

3.根据同层次人才专项互斥的相关要求,已入选“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的,不得申报青年人才专项,其他专项不受限制。

 

4.申报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项目支持的,不得用已获得支持的项目进行重复申报。申报单位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同类项目重复申报的,取消申报人参评资格和申报单位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5.已入选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的人才,可凭入选后取得的新成果,申报更高层次专项。

 

6.申报人在填报申报书以及提供相应支撑材料时,要按照“代表作”要求,突出本人取得的标志性、高质量成果,以及与申报专项关联性强、契合度高的信息和材料。申报时,不得上传涉密资料。

 

五、申报时间

 

2024年度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申报开始日期为2024年4月6日,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5日,申报单位需于5月15日前完成首次资格审核。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一)人才(团队)专项

 

1.科技领军人才

 

责任部门:省科技厅科技人才与科学普及处

联系电话:0871-63130282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542号省科技大楼

 

2.云岭学者

 

责任部门: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二处

联系电话:0871-63991583、63991582

地址:昆明市广福路8号省委综合楼

 

3.高端外国专家

 

责任部门:省科技厅科技人才与科学普及处

联系电话:0871-63130157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542号省科技大楼

 

4.产业创新人才

 

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机关党委(人事处)

联系电话:0871-63113544

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84号

 

5.首席技师

 

责任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电话:0871-67195736

地址:昆明市国贸路309号政通大厦

 

6.教育人才

 

责任部门:省教育厅机关党委(人事处)

 

联系电话:0871-65141367(基础教育)、65120307(职业教育)、65102714(高等教育)、65143071(人事处)

 

地址:昆明市学府路2号

 

7.医疗卫生人才

 

责任部门:省卫生健康委机关党委(人事处)

联系电话:0871-67195227、67195265

地址:昆明市国贸路309号政通大厦

 

8.文体人才

 

责任部门:省委宣传部干部处

联系电话:0871-63992042、63992040

地址:昆明市广福路8号省委1号楼

 

9.创业人才

 

责任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党委(人事处)

联系电话:0871-63512378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永安路37号

 

10.青年人才

 

责任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电话:0871-63633561、63639327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环城东路95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环城东路办公区

 

11.顶尖团队和创新团队

 

责任部门:省科技厅科技人才与科学普及处

联系电话:0871-68232416、63130282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542号省科技大楼

 

12.柔性引才

 

责任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云南省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1-63643755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170号

 

(二)配套专项

 

1.科学家工作室

 

责任部门: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二处

联系电话:0871-63991583、63991582

地址:昆明市广福路8号省委综合楼

 

2.培养激励

 

责任部门: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二处

联系电话:0871-63991583、63991582

地址:昆明市广福路8号省委综合楼

 

3.研修访学

 

责任部门:省教育厅机关党委(人事处)

 

联系电话:0871-65163865(国内研修)、65151789(国外研修)、65143071(人事处)

 

地址:昆明市学府路2号

 

4.引才伯乐激励

 

责任部门: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二处

联系电话:0871-63991583、63991582

地址:昆明市广福路8号省委综合楼

 

未尽事宜,请关注“云南省智慧人才云平台”通知公告或向省级各专项主管部门咨询。


发布:2024-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