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 关于做好2024年省、市级创业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南人综〔2024〕19号


各县(市、区)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委、财政局、各大中专院校,各创业孵化基地:

 

为进一步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鼓励原乡人、归乡人、新乡人到南创业就业,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4〕26号)及《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平市财政局关于南平市创业支持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南人综〔2021〕38号)要求,今年决定继续遴选资助一批省、市级优秀创业项目,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一)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

 

申报对象:省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福建生源)在校生;毕业五年内(毕业证书时间为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在南平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含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上述群体须提供教育部留服认证相关材料),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人已在南平市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为该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

 

2.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30%(含30%)。

 

往年已获得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

 

(二)市级优秀创业资助项目

 

申报对象:在南平市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担任该项目法定代表人、合伙人或经营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在校生自主创业项目可为个体工商户,其他人员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申报人年龄需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

 

2.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或投资额的30%(含30%),专业合作社不受此限制。

 

3.申报自主创业项目须在2019年4月25日(含4月25日)以后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且当前仍在正常运营,注册资金小于500万元(含500万元),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小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

 

4.申报人不得在其他单位就业,主要指不得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经批准后,保留人事劳动关系离岗创业的可申报。

 

5.创业企业或实体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已获得过省、市级创业资助项目、项目法定代表人或股东(累计持股在30%及以上的)已获得过省、市级创业资助项目不再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

 

二、申报评审流程

 

(一)项目申报

 

1. 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采用网上申报方式,需于2月20日8:00-4月3日17:00,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220.160.52.58/,以下简称申报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

 

2. 市级创业资助项目。分为乡村振兴赛道、先进制造赛道和综合服务赛道。采用线下申报方式,申报人向注册地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其中,市辖区内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向所在院校创业工作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推荐项目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审核)。经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后推荐报送南平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

 

赛道一:乡村振兴类。包括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数字化、乡村旅游业、农产品电商、现代农业园、智慧农村建设等助力乡村振兴等项目。

 

赛道二:先进制造类。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通讯技术等项目。

 

赛道三:综合服务类。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务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每个项目仅可申报一个赛道比赛。

 

(二)资格审核

 

4月26日前,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完成申报平台的项目资格审核,严格把关项目资质。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项目申报人可向项目注册地县(市、区)或市人社局进行申诉。

 

(三)项目评审

 

资格审核通过的创业项目进行分级评审,包括书面评审、实地考察和现场答辩三个环节。

 

1. 书面评审。5月24日前,市人社局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核的项目进行集中书面评审,并依据项目得分情况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项目。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依据项目得分情况和年度指标数量(省人社厅将按我市申报数量占全省总数的比例下达)确定拟推荐上报项目。

 

2. 实地考察。6月14日前,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完成实地考察。各地应安排至少2名工作人员,对辖区内入选项目申报资格、办公(经营)场所、经营资质和营业状况等进行现场查核并填写实地考察情况表。考察中如发现与申报情况明显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审资格,同时进行相应项目递补。

 

3. 现场答辩。

 

(1)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由省级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于7月在福州集中进行现场答辩。

 

(2)市级创业资助项目,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于7月在建阳集中进行现场答辩,由评审专家与创业者或创业团队面谈,进一步了解创业项目的可行性、创新性、团队构成以及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情况。

 

各项目答辩人须提前准备好现场答辩PPT电子文档并发送至指定邮箱,相关事项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结果公布和资金拨付

 

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公示和公布评审结果,并按照各项目资助等级拨付资金。

 

四、确定结果

 

市级创业项目评审资助。市级创业项目资助依据专家评审结果从高到低遴选,原则上资助70个优秀创业项目(根据申报项目确定),其中乡村振兴类赛道、先进制造赛道和综合服务赛道分别评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以及若干优秀奖创业项目,每个项目分别给予3-10万元的扶持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扶持创业项目被列为今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并纳入全市“三争”考评。各地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工作落实。

 

(二)广泛征集项目。各县(市、区)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委、财政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结合当地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发现、挖掘一批创业基础好、带动就业能力强,让更多劳动者实现就近就地就业的优秀创业项目。对有培训需求的创业项目,有针对性提供创业项目申报培训或专家指导。

 

(三)做好跟踪服务。各县(市、区)要加强对辖区内已获得资助的创业项目的跟踪,及时了解资助项目的生产经营情况,帮助解决项目经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每年度10月30日(跟踪三年)前上报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劳动关系科。

 

(五)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要精心策划项目申报的宣传工作,及时发现和树立一批创业典型,做好创业先进事迹宣传,扩大创业资助项目工作的影响力,营造创业氛围。

 

南平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劳动关系科: 杨 芬 8833841

 

南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张 琦 8858560

电子邮箱:sp8871939@163.com;

省级资助项目申报平台技术支持:0591-87540939

南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就业科: 陈玮强 8857655

共青团南平市委青年发展部: 张 茜 8866213

 

附件:

1.2024年创业资助项目工作任务分解表

2. 南平市2024年度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表

3. 申报材料清单及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要点

4.南平市2024年度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汇总表

5.南平市2024年度创业资助项目年度跟踪信息表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共青团南平市委

南平市财政局

2024年3月15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3.docx
  2. 附件4-5.docx
  3. 1、南人综〔2024〕19号 关于做好2024年省市级创业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相关业务链接:

  1. 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

来源: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