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 关于转发《关于调整完善椎管内麻醉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市医保中心,各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完善椎管内麻醉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浙医保发〔2022〕4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按照文件规定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同步执行;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按照两定协议同步执行。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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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