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 2024年度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开始


一、考试时间、科目

 

考试定于5月25日进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其中,《安全生产实务》为专业科目,分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等6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择其中一个专业报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或具有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二)已获得某一专业成绩合格证明的人员,可在余下的专业科目中,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科目报考,即“增项”考试(级别为“相应专业”)。

 

(三)其他事项。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若以后学历报考的,之前的专业工作年限可以累计(全日制教育实习期和成人教育脱产学习时间除外)。安全工程及相关报考条件咨询电话为:0571-87228751、85342371、81051470、87058267。

 

三、获得证书条件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四、告知承诺制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报考流程。报考人员应于3月27日至4月8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按告知承诺制的要求,一次性完成报名和交费流程。

 

1.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系统,在作出符合报考条件等真实性承诺后,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2.报考人员在填报完信息,并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后,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即为报考成功。打印的“报名表”供考生留存备查。

 

3.报考人员要认真检查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若发现报名信息有误,在网上交费前可修改,网上交费后则需联系宁波市人事考试院处理。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74-87145993。

 

4.考生应于5月20日至24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宁波市人事考试院处理,联系电话:0574-87145993。

 

(二)注意事项。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确保报考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1.在试卷预订后或因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考生,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2.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诚信报名。根据我省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管理相关要求,考生应在现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

 

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5月15日至19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宁波市人事考试院处理,联系电话:0574-87145993。特别注意:姓名和身份证号不得同时修改,“准考证”不要有其他人为标记,否则影响考试。

 

五、考试收费依据和标准

 

根据浙价费〔2016〕71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每人每科55元,《安全生产实务》为每人每科75元。考生所需交费票据为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后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录“浙里办”APP,在“我的票据”里查看和下载。

 

六、成绩公布和证明制发

 

(一)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经报省考试主管部门划定合格标准后,在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上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查询和下载考试成绩。

 

(二)制发成绩合格证明。省人力社保厅下达合格人员文件后,省人事考试院制作电子成绩合格证明。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考生可凭成绩合格证明参加继续教育和申请注册,具体工作事项按省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执行。考后如有涉及报考条件等方面情况反映的,由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核查;涉及考风考纪方面情况反映的,由所属考区的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核查。


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