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门峡市职称评审工作公开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三门峡市职称评审工作公开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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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职称评审工作公开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申报、推荐工作,保证申报、推荐客观公正,评审结果公开透明,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办〔2017〕53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职称评审结果抽查机制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8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职称评审公开、监督检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实行“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相结合的推荐办法

 

申报评审职称,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按照属地原则和管理权限逐级上报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年度职称评审计划内开展职称评审。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根据“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相结合的推荐办法,制定本单位职称申报推荐办法,经“三重一大”程序后公布实施。

 

公开指公开职称政策、公开单位年度评审计划、公开单位推荐办法、公开申报评审材料、公开考核推荐结果。

 

展示指对所有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参评材料、证件等进行审核并统一在单位公开展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展示的材料等,不得上报。涉密材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脱密处理后方可用于申报。在展示的基础上,单位对申报人的个人信息、申报材料等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考核指单位组成考核推荐小组,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品德、能力、业绩进行综合考核。

 

评议指在考核的基础上,对申报人进行民主测评。综合各方面情况,确定拟推荐人选,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规定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监督指单位在推荐过程中,接受单位职工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双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

 

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有效材料,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对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推荐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对申报人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保证信息材料真实有效和推荐工作客观公正。

 

二、关于评审结果公示与接受社会监督

 

评审会议结束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承办单位同步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市职称工作公开渠道为“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rsj.smx.gov.cn/index.html),公示期为1个月,其中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信访条例》要求和管理权限调查核实。经查证属实确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申报人员,取消其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按照规定由具有职称管理权限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

 

三、建立职称评审结果抽查机制

 

牢固树立“评审质量是职称工作生命线”的意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做好职称评审结果抽查工作,对评审范围、程序、方式、评后服务等内容进行抽查,运用考核评估结果,对申报人员、评审专家、职称评审承办单位工作人员、职称评委会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未履职尽责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若在此期间我省出台新文件,以新文件精神为准。

 

2021年11月23日


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