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 关于做好全国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创新应用综合示范试点工作的通知


滨城区、沾化区、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创新应用示范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27号)要求,推动我市“全国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创新应用综合示范”建设(以下简称“社保卡”),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确定你县(区)为试点单位,先行先试,积累经验,为全市全面推进做好带头示范。现就试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夯实社保卡发行、应用基础工作,提升社保卡服务能力和质效水平。充分发挥社保卡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就医结算、缴费和领取待遇、金融支付功能,推动社保卡、电子社保卡线上线下融合一体,加快推动社保卡(含电子社保卡)在惠民惠农补贴发放、政务服务、就医购药、金融服务、智慧城市等领域的“一卡通”应用,到2021年3月前初步建立以社保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

 

主要任务

 

(一)提升社保卡发放和服务能力。到2021年3月前,社保卡人口持卡覆盖率达到99.5%以上,电子社保卡签发量占实体社保卡比例不低于60%,新制卡全部发放第三代社保卡。做好社保卡用卡设备设施的改造和部署,加强窗口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督导,提升政务服务大厅、基层人社所、合作银行、村级人社服务点社保卡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推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和各类待遇通过社保卡银行账户发放。对照市级清单目录(附件),梳理县(区)本级教育、民政、住建、农业农村、扶贫、退役军人、卫健、人社、医保、残联、工会等领域相关补贴发放事项,推动以社保卡为载体发放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和待遇。积极推动将财政工资统发人员工资通过社保卡银行账户发放。

 

(三)推动社保卡金融科技应用。创新社保卡与合作银行的联动服务,发展联合服务网点,扩大即时制卡网点在县乡的覆盖,推动社保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努力实现“一窗受理”、“一次办好”和跨地区无差别服务。提升社保卡金融服务水平,落实社保卡金融优惠政策,及时处理持卡人有关金融应用的咨询。为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帮办代办、上门办理等个性化、人性化服务。实现社保卡缴纳个人各项税费、社保费、医保费功能,推广社保卡在商场、超市、餐饮、娱乐、加油等商业领域的支付应用。

 

(四)推动社保卡身份凭证应用。充分发挥社保卡的身份凭证功能,全面推进在县乡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持社保卡办理业务。依托省市政务服务平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和电子证照系统,推进社会保障卡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和信息共享复用。

 

(五)推动社保卡医疗健康服务应用。实现社保卡与居民健康卡“互认融合”,逐步整合本级医疗机构发行的各类就诊卡,推动社保卡在各医疗机构挂号、缴费、诊疗、取药、结算、查询、打印报告单等就医全过程应用。

 

(六)推动社保卡智慧城市服务应用。积极推动社保卡在教育体育、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智慧城市领域的应用,实现在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景区景点的身份凭证和缴费应用,实现个人持社保卡在公交刷卡(码)扣费乘车,推动在水务、燃气、电网等领域的缴费应用。

 

三、工作要求

 

各试点县(区)一是要高度重视,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全力争取工作支持,推动社保卡发行应用和服务管理纳入当地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做好本县(区)社保卡“一卡通”创新应用综合示范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三是要按照全市统一要求,精心谋划工作方案,制定具体措施,迅速组织实施,尽快取得实效。四是要注重宣传推广,围绕社保卡功能、用卡规范和服务流程等内容,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引导持卡人充分认识和积极使用社保卡。

 

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与市局信息中心联系。

 

联系人:刘菲

联系方式:0543-3162877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0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项目清单.xlsx

来源: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