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庆阳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3名委员,2023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2022年住房公积金归集运营情况和2023年住房公积金归集运营计划报告》《庆阳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庆阳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县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设6个科室(中心)、9个管理部。从业人员87人,其中,在编81人,非在编6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3年,新开户单位152家,净增单位36家;新开户职工0.77万人,净增职工0.21万人;实缴单位2766家,实缴职工13.07万人,缴存额22.3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21%、3.24%、10.09%。2023年末,缴存总额181.7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2.36%;缴存余额88.4亿元,同比增长6.24%。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9家。

 

(二)提取:2023年,4.68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7.17亿元,同比增长29.58%;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6.79%,比上年增加11.55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93.3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1.05%。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

 

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6万笔10.3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3.81%、33.46%。

 

2023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7.53亿元。

 

2023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32万笔120.17亿元,贷款余额57.39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29%、9.41%、5.13%。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4.92%,比上年末减少0.69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9家。

 

2.异地贷款:2023年,发放异地贷款127笔4664万元。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610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9211.04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32.7亿元。其中, 1年(含)以下定期27.4亿元,协定存款5.3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64.92%,比上年末减少0.69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3年,业务收入24394.31万元,同比增长6.03%。存款利息6756.6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7634.4万元,其他3.3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3年,业务支出13976.56万元,同比增长9.35%。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3105.96万元,归集手续费0.07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870.15万元,其他0.38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3年,增值收益10417.75万元,同比增长1.87%。增值收益率1.01%,比上年减少0.27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3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80.24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840.65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296.86万元。

 

2023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10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988.25万元。

 

2023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739.48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5427.53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3年,管理费用支出2038.55万元,同比增长17.24%。其中,人员经费1053.68万元,公用经费161.39万元,专项经费823.48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89.57万元,逾期率0.16‰。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739.48万元。2023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7.83%,国有企业占11.03%,城镇集体企业占1.98%,外商投资企业占0.2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7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31%,灵活就业人员占0.57%,其他占1.22%;中、低收入占99.66%,高收入占0.34%。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3.68%,国有企业占20.84%,城镇集体企业占2.88%,外商投资企业占2.4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9.1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1%,灵活就业人员占3.12%,其他占7.77%;中、低收入占99.83%,高收入占0.17%。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4.6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1.93%,租赁住房占3.21%,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6.1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22%,出境定居占0.91%,其他0.9%。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67%,高收入占0.33%。

 

(三)贷款业务。

 

2023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1.86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5.8%,比上年末减少1.59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3107.98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7.75%,90-144(含)平方米占85.24%,144平方米以上占7.01%。购买新房占82.18%,购买二手房占17.82%。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2.46%,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7.54%。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7.96%,30岁-40岁(含)占51.28%,40岁-50岁(含)占16.58%,50岁以上占4.18%;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69.75%,购买二套申请贷款占30.25%;中、低收入占99.34%,高收入占0.66%。

 

(四)住房贡献率。

 

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9.94%,比上年增加11.67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将中心下设事业单位综合信息管理中心拆分为信息管理中心和运营服务中心,进一步理顺了机构编制。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较上年无变化。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确定缴存基数上下限。根据庆阳市统计局公布的2022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调整2023年度缴存基数上限为23670元,下限为1670元。

 

2、缴存政策调整

 

支持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制定《庆阳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暂行规定》,规范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和管理监督。

 

3、提取政策调整

 

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在西峰区行政区域内租房,年租房提取额提高至24000元(2000元/月);在宁县、正宁县、镇原县、合水县、华池县、环县、庆城县行政区域内租房,年租房提取额提高至18000元(1500元/月)。

 

灵活租房提取方式。职工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按月、按季、按年提取。全年共办理租房提取业务3341笔,提取金额5506.44万元。

 

4、贷款政策调整

 

开展“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全年发放“商转公”贷款531户1.7亿元,为借款职工极大节约了利息支出。

 

降低购房首付比例。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比例由30%降低至20%,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由50%降低至30%。

 

增加贷款额度的计算倍数。贷款额度计算倍数由10倍提高至15倍;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无提取公积金记录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计算倍数由15倍提高至20倍。

 

增加贷款期限。贷款期限由最长20年调整为最长30年,可延长到退休后5年。

 

优化贷款流程。取消预售商品房项目住房公积金贷款备案准入流程,取消现房抵押房产价值评估。

 

支持异地缴存本地购房贷款。全年发放异地缴存职工贷款127笔,4664万元。

 

5、贷款利率执行标准。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为2.6%,5年以上为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

 

(三)服务改进及信息化建设情况

 

1、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积极探索拓展“跨省通办”事项,新增了住房公积金汇、补缴、提前部分还贷、租房提取、提前退休提取等5项跨省通办事项。进一步精简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完善代收代办、两地联办工作机制,靠实协查协办工作责任,中心全程网办事项全部支持“跨省通办”,进一步提升了服务效能,更好地满足了缴存职工异地办事的需求。

 

2、实现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更好地满足了群众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需求,减少了职工缴存地贷款地往返次数,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职工少跑腿”。

 

3、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一是完成了信息系统三级等保项目建设、测评,进一步加强了住房公积金信息和网络安全防护。二是接入了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三是依托住房公积金监管平台、全国住房公积金电子稽查工具,对存量问题数据进行了整改治理。四是积极对接“一体化平台”,实现了异地月冲还贷签约、异地月冲、异地购房提取房屋信息协查等功能,进一步满足了缴存人异地办事需求,实现异地业务线上办理。五是上线电子稽核检查系统,进一步规范了业务办理,提升了内审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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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4-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