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自治州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州部分专业职称评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社局(职改办),州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27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度全州部分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试范围

 

(一)已在“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申报2023年度恩施州工程、新闻、文化艺术、农业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和档案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转评人员),均应参加本次水平能力测试。

 

(二)将于近三年内退休且拟参加我州工程、新闻、文化艺术、农业技术中级及档案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参加水平能力测试和测试未通过的人员,不得参评职称。

 

研究生毕业初定职称、高层次人才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援藏援疆援青援外等人员在援派期间参加职称评审的,免于参加相应级别水平能力测试。

 

二、组织报名

 

各县市职改办、州直单位在10月8日下午17:00前将确认参加水平能力测试人员花名册(加盖单位公章)报恩施州人事考试院,同时报送花名册Excel表到指定邮箱379875615@qq.com。

 

恩施州人事考试院根据报名参加水平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制作准考证,通过各县市职改办、州直有关单位发放到参加测试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间为10月13日至19日。

 

恩施州人事考试院报名咨询电话:8246006。

 

三、测试时间

 

测试时间2023年10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测试内容

 

水平能力测试的内容主要包括:从事专业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理论;本专业在国内外的前沿发展情况;从事专业工作的实际能力和水平。

 

五、测试方式

 

采取人机对话方式进行水平能力测试。

 

六、收费标准

 

按鄂财综发〔2011〕32号、鄂价费规〔2011〕100号有关文件规定,中级收费标准50元/人,初级收费标准20元/人。费用由各县市职改办、州直相关单位代收并汇入财政专用账户,缴款凭证与花名册一同报送。

 

账户名称: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财政专户

账号:4200172860805800122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湖北恩施州分行恩施营业部

 

七、结果运用

 

2023年度全州通过人机对话方式取得的水平能力测试结果在恩施州人社局网站上公示,按百分制计算不低于60分、合格率不超过90%的双线控制标准确定合格成绩。所取得的合格成绩三年内有效,三年内可申报参加相应职称评审。

 

根据鄂人社职管〔2020〕9号文件规定,档案专业初级职称通过水平能力测试的方式取得,测试成绩合格即可取得相应职称。

 

党校(中专、技校、实验技术)教师系列继续执行原有水平能力测试规定,采取“说课评教”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水平能力测试,由各校结合单位实际拟定测试方案,报同级职改办审核同意后实施。10月12日前完成测试。测试结果及时在校内公示,结果当年有效。

 

恩施州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1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2023年度水平能力测试申报花名册.xls

来源:恩施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