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参赛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13号),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全国决赛定于今年5月在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举办。经研究,现就参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及注册

 

(一)代表团组成

 

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建代表团参赛参展。各代表团由团长(1名)、副团长(2名以内)、领队(1名)、领队助理(1名)、工作人员(5名以内)、随团记者(5名以内)、参赛选手、裁判员、乡村工匠技能技艺展示交流活动工作人员组成。其中,团长、副团长由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全面负责本代表团参赛、参展等各项事务;领队、领队助理由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熟悉竞赛工作相关人员担任;随团记者须持有注册记者证。

 

各代表团须提前明确1名竞赛工作负责同志和1名乡村工匠展示交流工作负责同志分别作为竞赛联络员、乡村工匠展示交流联络员,并于4月3日前电告组委会秘书处。

 

(二)裁判员

 

各代表团应根据职工组和学生组选手的参赛情况,按照参赛组别统一组织推荐裁判员。各项目裁判员应是该项目相关领域专业人员(含院校教师、企业职工),并具备相应竞赛工作经验。各代表团要提前与裁判员所在工作单位做好沟通协调,确保其在时间、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对所推荐的裁判员提出明确的工作纪律要求,确保公平公正执裁。

 

(三)注册方式及要求

 

1.各代表团通过国家职业技能竞赛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crs.gzsrs.cn,简称竞赛信息系统)完成裁判员和选手推荐注册。注册完成的人员名单原则上不予修改。

 

2.各代表团须明确1名负责注册报名工作的联络员,联络员姓名和手机应于4月3日前报送执委会赛务保障组,由其逐一发放账号和密码。各代表团注册报名工作联络员负责完成本代表团所有注册人员的注册报名工作。

 

3.各代表团要严格按条件推荐裁判员人选。凡不符合推荐条件或所提供信息不真实的,大赛期间一律不安排其从事执裁工作。各代表团应于4月8日前完成裁判员推荐注册,通过竞赛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推荐表(见附件2)和信息汇总表(竞赛信息系统内导出,下同),按要求将电子版(加盖裁判员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公章及所在省级人社部门公章后转换为PDF格式)报送至执委会赛务保障组。

 

4.各代表团统一组织本地区报名工作,根据选手报名条件严格核实参赛选手、乡村工匠身份。各代表团应于4月12日前完成参赛选手注册工作。通过竞赛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报名表(见附件3)和信息汇总表,按要求将电子版(加盖参赛选手本人所在地省级人社部门公章后转换为PDF格式)报送至执委会赛务保障组。

 

5.各代表团应于4月12日前完成团长、副团长、领队、领队助理、随团工作人员注册。通过竞赛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报名表和信息汇总表,按要求将电子版(加盖省级人社或农村部门公章后转换为PDF格式)报送至执委会赛务保障组。

 

6.参加乡村工匠技能技艺展示交流活动报名要求,详见《农业农村部帮扶司关于组织开展乡村工匠技能技艺展示交流和表演活动的函》。

 

二、其他事项

 

(一)新闻宣传

 

各代表团要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好本团宣传工作,明确宣传任务、报道重点及具体安排,提前收集准备相关宣传素材,包括但不限于近期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对本省(市、区)技能人才助力乡村振兴综合报道链接、代表团简介、备赛报道官方链接、参赛项目、选手简介、有特点的选手情况、训练备赛照片视频、乡村工匠简介等。各代表团须明确1名宣传工作负责同志作为宣传联络员,并于4月3日前将名单报送至执委会宣传保障组。宣传素材应于4月15日前发送至执委会宣传保障组邮箱,邮件名为“××代表团宣传素材”。

 

(二)开幕式入场式

 

各代表团须提供开幕式入场介绍时大屏幕播放的视频和文字介绍材料。视频要求MP4或MOV格式,分辨率为1920*1080,时长25秒;文字介绍材料要求75个字以内。请于4月15日前,将视频和文字材料发送至执委会活动保障组邮箱,邮件名为“××代表团开幕式入场式素材”。各代表团入场式服装不建议着正装,乡村工匠可着民族服装。

 

(三)选手工具箱、乡村工匠展示物品运输

 

各参赛选手、乡村工匠需自行办理工具箱、展品或用品托运。执委会将为各参赛选手的参赛物品提供仓储、赛场内运输以及货物打包服务。具体安排由执委会另行通知,相关费用由各代表团自理。

 

(四)其他

 

1.各代表团须为参赛选手、乡村工匠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参赛食宿地点和贵阳市内交通由执委会统一安排,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选手、乡村工匠、随团记者及相关人员前往贵阳市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由各代表团自理。

 

三、联系方式

 

(一)组委会

 

1.秘书处:王宇坤、靳 红

联系电话:(010)84207445

(010)59191477

 

2.技术工作组:王云航、陈志集

联系电话:(010)84661075

84661079

 

3.活动指导组:李 敏

联系电话:(010)84201669

84202667

 

4.新闻宣传组:牛 琳

联系电话:(010)84202569

 

(二)执委会

 

1.综合协调部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罗建军、李齐露

联系电话:18785093221

电子邮箱:765347228@qq.com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田维秋、褚琦

联系电话:19522909277

电子邮箱:nytbfc123@163.com

 

2.活动保障组:刘芳、杨笛

联系电话:0851-86825537

13508542765

电子邮箱:463597515@qq.com

 

3.赛务保障组:罗亚梅、吕淑娟

联系电话:18185182365

电子邮箱:114916001@qq.com

 

4.展演保障组:田维秋、褚 琦

联系电话:19522909277

电子邮箱:nytbfc123@163.com

 

5.宣传保障组:陈良波、袁 亨

联系电话:17684009713

电子邮箱:gzsxczxxcz@163.com

 

6.后勤保障组:吴坤霞、周小兰

联系电话:13639073844

18984024680

电子邮箱:3144250 @qq.com

 

附件:

1.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裁判员推荐条件

2.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裁判员推荐表(样表)

3.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选手报名表(样表)

 

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代章)

2024年4月2日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2024-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