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 关于延长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限的通知


各县(区)医保局、税务局,八步区、平桂区医保中心:

 

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集中缴费工作原定于2022年12月31日结束,由于受疫情等因素影响,部分城乡居民未能在集中缴费期正常参保缴费。为保障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群众正常享受待遇,现决定延长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集中缴费期至2023年2月28日。在2023年2月28日前缴纳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不含2022年12月31日后新参保登记的人员)从2023年1月1日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因近期疫情多发,请各单位做好宣传,发动参保群众尽量采用“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贺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微信“社保云缴费”小程序等线上“非接触式”渠道缴费。

 

贺州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

2022年12月23日


附件下载:

  1. 贺州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关于延长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限的通知.docx


相关业务链接:

  1. 广西税务·社保/医保缴费(微信版)

来源: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