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4年职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安市人社通〔2024〕11号


各县、自治县、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治部),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职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通〔2024〕3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认真贯彻落实2024年职称评审相关文件精神,平稳有序开展2024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一并通知如下:

 

一、职称申报评审安排

 

1.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职称工作安排部署的要求,2024年度,我市组织开展有工程技术系列、农业技术系列、中小学教师系列、卫生系列、民营经济专项中的工程技术专业和农业技术专业副高级及以下的职称评审工作。未在我市组织开展的评审系列、评审专业以及正高级职称的申报人员,请按照贵州省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计划表,根据其申报职称的评审委员会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评审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个人申报资料上传、个人点击申报等环节,由各节点推送单位在线上材料收取截止时间前推送到相应评委会组织评审。

 

2.为确保职称线上评审各环节工作有序衔接,2024年我市各个系列职称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全省统一的“个人点击申报时间”“各评审委员会材料收取截止时间”“评委会政策性审查工作完成截止时间”“评委会线上评审完成截止时间”等四个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不再单独设置其他完成时限。请各申报人按照时间节点规定,提前完成申报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报和推送的申报人和推送单位,导致不能及时送评的,责任由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上报的申报人和负责推送的单位自行承担。

 

二、职称评审的系统操作

 

2024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以考代评除外)仍然依托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职称评审子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rcrs.gzsrs.cn:8888/ips/ui/login)开展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一)加强系统账号管理。一是今年系统新账号的创建由个人实名自主注册创建,创建成功后,个人可以直接申请办理职称证书电子化等相关业务,但是办理职称申报相关业务,需要与用人单位绑定。二是系统实现社保卡扫码登录,非用户本人限制登录,请各位用户保护好自己的账号安全。

 

(二)严格落实申报材料上传要求。各申报人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文件规定和系统各个板块的上传内容要求,将自己的申报材料上传到指定位置,方便后续开展评审工作。

 

三、其他职称申报的政策要求

 

(一)持续贯彻落实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倾斜政策

 

1.继续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3〕334号)《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53号)文件精神,做好基层认定的政策宣传和申报评审工作。

 

2.继续按照《关于做好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县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90号)以及《关于做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103号)文件精神,在全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紫云自治县、关岭自治县开展“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专项评审工作。

 

(二)持续做好其他特殊人才的专项职称评审工作

 

根据我市特殊人才的申报,组织或推送申报人员参加相应评审委员开展的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绿色通道”职称评审、“专精特新”专项职称申报评审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申报评审。

 

以上“基层认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其他特殊人才的专项职称评审”等申报评审工作依托我市高级评审委员会开展。

 

四、评审费收费标准和方式

 

评审费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职称评审费的通知》(黔价行事字〔1998〕196号),以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职称评审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1〕271 号)的有关要求,职称评审费收取标准: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每人收费80元;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每人收费250元;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每人收费350元。

 

职称评审费收取方式:今年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要求,申报人通过网上缴费,自动获取非税票据。申报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五、相关事项要求

 

1.按照职称评审工作标准化建设要求,组织开展好2024年度各个系列职称评审和推送申报工作。

 

2.强化评审工作纪律,实行学术、业绩造假“一票否决制”,对违反评审工作规定、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的申报人,纳入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诚信档案库,三年内不得申报评审,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一律予以撤销。强化对评审委员会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的纪律要求,建立倒查追责机制。

 

3.各县区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产业发展需要、特色产业、重点产业链,认真研究,有新增专业需求的,填写《职称申报专业设置采集表》,6月3日前报我局职称科电 子政务网秘钥。

 

4.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均结合历年来职称工作的有关规定一并执行。

 

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日

 

(联系人:王琨 联系电话:33281870)


附件下载:

  1. 附件: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职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相关业务链接:

  1. 贵州省人才人事公共服务平台(职称评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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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