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自治州 关于做好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工作的通知

凉人社办发〔2022〕104号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体、财政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十五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府发〔2022〕12号),《四川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三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川人社发〔2022〕13号),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2〕51号)、《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拓宽失业保险助企扩岗政策受益范围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函〔2022〕67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一)申请对象

 

招用毕业年度大学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当年退役的军人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执行。

 

(二)补贴标准

 

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中小微企业一次性补贴。

 

(三)政策时限

 

毕业年度大学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的政策实施期限为2022年4月15日到2024年12月31日。

 

退役军人的政策实施期限为2022年4月15日到2022年12月31日。

 

(四)申报资料

 

1.填写《凉山州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附件1)和《凉山州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名单》(附件2);

 

2.提交吸纳人员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毕业年度大学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当年退役的军人提供退伍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

 

3.提交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五)经办流程

 

1.申请。中小微企业向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县(市)就业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州属及以上中小微企业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县市就业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或通过各级就业创业服务网站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随时申报,及时办理。

 

2.审核及公示。就业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通过系统核查吸纳人员社保缴费记录和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信息,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具体原因;审核通过的企业及吸纳人员名单,州本级在州人社局门户网站、各县(市)在当地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发放。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能早则早、能快则快”的要求尽快发放到位。所需资金从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二、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

 

(一)申请对象

 

在凉山州内参加社会保险,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2020、2021年度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1个月以上失业保险费的企业。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

 

(三)经办程序

 

1.免申即享。州、县两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收到四川就业创业信息管理系统V3.0推送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后,及时联系企业进行信息确认,并严格按照流程进行审核。

 

2.企业申报。对未纳入发放名单但符合发放条件企业,可以到各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进行现场办理,或通过各级就业创业服务网站申请,提交《凉山州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表》(附件3),《凉山州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名单》(附件4),高校毕业生证明材料(打印学信网查询信息)、劳动合同(复印件)。

 

3.审核及公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审核办理,系统核查吸纳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社保缴费记录。审核通过的企业及吸纳高校毕业生名单,州本级在州人社局门户网站、各县市在当地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发放。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能早则早、能快则快”的要求尽快发放到位。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中列支。

 

(四)其他要求

 

1.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企业吸纳对象同时符合两项政策的,优先按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受理。

 

2.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年7月份后、2021年7月份后教育部门移交的实名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中的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身份由各地依据所掌握的失业登记数据确认。各级经办机构要按月将参保信息与上述两类人员信息进行比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主动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3.一名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宣传。各县(市)人社部门要加强与教育、财政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扎实细致推动政策落地见效。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官网官微、广播电视等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活动,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受益面,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补贴申报指导和政策解释工作,为促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资金监管。各县(市)要切实加强监管,确保资金有效使用和支付可持续。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的身份不实及跨省(区、市)重复享受等疑点数据,要认真复核,及时追回违规享受的资金,切实守牢基金安全底线。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

 

(三)定期工作调度。各县(市)要确定专人负责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的受理工作,同时建立统计台账,于每月20日前将发放情况报州就业局汇总。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周 钰

联系电话:0834-2161945

 

州教育体育局职成科 张拉卡

联系电话:0834-3230090

 

州财政局社会保障科 孙 豪

联系电话:0834-3223795

 

州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科 谢 丽

联系电话:0834-3245380

邮箱:406558385@qq.com

 

州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科 周雨佳

联系电话:0834-3285202

邮箱:906745479@qq.com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

凉山州财政局

2022年11月8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凉山州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doc
  2. 附件2凉山州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名单.doc
  3. 附件3凉山州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审核表.doc
  4. 附件4凉山州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名单.doc

来源: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