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定人社发〔2024〕69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管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现将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119号)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县区人社局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所属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年检,年检主要采取查阅年检材料、听取情况汇报、调查座谈、现场查看、综合评估等方式,并根据年检结果填写相关年审报告及年检情况汇总表,于2024年6月25日前将年检报告及技工院校年审报告书、培训机构年检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一并报送市人社局。

 

二、市县人社部门要结合年检工作加大培训机构监督检查力度,持续推进民办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要联合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开展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检查。

 

三、市管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省人社厅通知中列出的年检内容清单逐条对照,扎实开展机构自查,并于2024年4月20日前将年检材料报市人社局。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年检,年检结束后直接注销办学资质,并收回办学许可证,缺项漏项的将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年检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市人社局将根据各机构上报的自查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时间为5月10日至5月3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各县区、市属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务必对年检工作引起高度重视,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聚焦依法办学、规章制度、教学管理、办学场地、实训设备、管理人员、师资力量、安全生产、人员合同签订、社保缴纳、群团建设、党建工作等重点领域,进一步规范我市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年检工作联系人:刘 晗 刘 欢

联 系 电 话:0932-8226640

 

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3日


附件下载:

  1. 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开展 2023年度全省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1)(2).pdf
  2. 附件1.2023年技工院校年度检查内容清单.doc
  3. 附件2.2023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检内容清单.doc
  4. 附件3.2023年技工院校年审报告书等材料.doc
  5. 附件4.2023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检报告表等材料.docx
  6. 附件5.2023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检机构评分表.xlsx
  7. 附件6.2023年各市州民办培训机构年检情况汇总表.xlsx

来源: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