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 关于暂停办理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业务的通知(2024年4月)
各缴存职工:
因不动产登记系统升级,2024年4月3日17:30至4月7日24:00期间,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中心线下各网点等渠道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和补贴业务将暂停办理。
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4月3日
相关业务链接:
来源:浙江省省直单位住房基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4-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