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丽水市区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创业就业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丽人社〔2021〕110号
市本级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和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丽政发〔2018〕29号),经研究,制定了《丽水市区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创业就业补贴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民政局
丽水市商务局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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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