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 关于加强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皖人社秘〔2024〕38号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零工市场是向灵活就业人员与用工主体提供就业服务的重要载体,对健全就业服务体系、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拓宽就业渠道具有重要作用。为持续提升零工市场规范化管理服务水平,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65号)精神,现就加强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零工市场服务布局

 

(一)明确工作定位。坚持公益性,对所有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规范可持续的基本就业公共服务。坚持普惠性,面向社会开放,扩大城乡服务覆盖范围,提高均等化和可及性。坚持灵活性,充分发挥灵活、快速服务优势,适应灵活就业人员求职需求和特点,提供多样化服务。坚持兜底性,对待工时间长、低收入家庭、残疾等大龄和就业困难的零工人员加强就业帮扶,兜牢帮扶劳动者实现就业增收。

 

(二)分类建设市场。各地要将零工市场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整体谋划,结合促进“家门口”就业有关要求,结合“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建设,本着数量适宜、规模适度、分布合理、便利可及的原则,分类建设灵活就业服务市场。对零工需求量大、交通便利的地方,设立辐射一定区域的综合性零工市场,集中向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对用工行业集中、岗位需求相似的地方,设立行业性、专业性零工市场,重点服务行业用工需求。对用工需求分散、人员规模较小的地方,结合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就业驿站等服务网点建设,设立零工服务站点,向灵活就业人员就近提供服务。

 

(三)打造线上专区。结合“三公里”就业圈建设,打造线上零工市场,适应新业态、新行业发展趋势,按照操作便捷、服务全面原则,逐步完善功能,优化程序设计,形成线上线下零工市场同步建设、互为补充的发展格局,强化网络平台实时管理,为灵活就业人员和用工主体免费提供便捷高效服务。结合就业服务“一库一平台”建设,将零工市场供求信息纳入省级就业信息平台,搭建线上供求匹配平台,实现全辖区零工市场信息联通、集中发布岗位招聘信息。

 

二、提升零工市场服务质量

 

(四)拓展服务功能。要健全完善以即时快招服务为核心、以技能提升和权益维护服务为支撑的零工市场基本服务,重点提供灵活就业岗位供求信息撮合服务、职业指导服务、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信息推介服务、培训需求信息收集服务、权益维护指引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围绕灵活就业人员求职就业实际需求,完善便民服务设施,提供车辆即停即走、工具借用寄存、候工休息、免费为零工人员提供饮水、热餐、电动车充电、手机充电等多项工作生活便利服务。

 

(五)创新运行模式。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行运作的零工市场,要明确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职责,具备专门的服务场所设施,能够容纳一定数量人员集中开展对接洽谈活动。对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挂零工市场牌子的,要在综合服务场所划分灵活就业服务专区或设立专门服务窗口,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一站式”服务。对委托社会力量运行管理的零工市场,按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要求,规范操作程序,明确承接主体和购买内容,严格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定期开展运行情况评估,对评估结果不合格、不符合公益性质的零工市场及时予以退出。鼓励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运营管理零工市场,对运营管理规范、成效突出的,从就业补助资金给予20~30万元一次性补助。政府支持的零工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营维护相关支出,可按规定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等渠道列支。

 

(六)注重信息分析。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定期汇总分析求职人员信息、招聘岗位信息、匹配结果信息、工资价位信息等相关数据,动态掌握、及时发布灵活就业供求变化趋势,按月公布本地零工市场主要行业及岗位求人倍率信息,引导灵活就业人员求职择业。加强建筑搬运、维修安装、家政保洁、酒店餐饮等传统零工岗位和外卖快递、网络直播、创意设计等新兴岗位信息收集,通过办理招聘登记、就近走访调研企业、对接劳务中介和平台企业等方式,广泛收集非全日制用工、临时性和阶段性用工等零工需求信息,多渠道、多形式及时发布零工求职招聘等服务信息。

 

三、强化零工市场服务保障

 

(七)统一规范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发布全国统一的零工市场标识,各地要规范本地零工市场命名规则,统一业务流程和服务标准,统一规范使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服务标识标志,提高服务场所辨识度。各地要建立工作日志台账制度,记录分析零工市场主要业务开展情况。要建立健全工作规章制度,全面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制度,主动公开服务项目、办事指南、服务热线和投诉举报渠道等事项。

 

(八)加强能力建设。对政府投资建设、公共运营或委托第三方运营的零工市场,各地要综合考虑当地灵活就业人员规模、行业用工特征、零工市场辐射范围等因素,至少配备1~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要通过运营管理单位委派、社会聘用、志愿者招募等渠道,充实零工市场工作人员队伍。要加强零工市场工作人员常态化能力培养,定期组织业务培训轮训,分析就业形势、解读就业创业政策,提高专业素质和能力。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严格考核制度,督促引导工作人员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九)强化权益保障。建立健全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和纠纷争议快速调处机制,依法规范用工关系,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获得报酬、参加社会保险等基本合法权益。要加强信息真实性审核,助推零工市场诚信建设,依法严厉打击黑中介、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以及以招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帮助零工人员了解自身权益,提高维权和安全意识,依法理性维权。

 

(十)加强宣传引导。要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支持灵活就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宣传各地推进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的措施成效,提高用工单位和零工人员对相关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要及时总结推广本地区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提升零工市场就业服务整体水平。

 

规范零工市场建设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抓窗口建设、促队伍发展、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各地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各地在推进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工作中的典型经验请及时上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告。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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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4-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