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度盘锦市第一批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评选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全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为切实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加强我市技能人才建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2024年度盘锦市第一批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评选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对照方案内容,组织做好承担政府补贴项目申报工作。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盘锦市财政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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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盘锦市第一批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评选工作方案

 

为切实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加强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就业,依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开展辽宁省“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技能报国”行动的通知》(辽人社函〔2024〕3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按照培训工作项目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原则,制定2024年度盘锦市第一批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评选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承担政府培训补贴项目

 

1.参选对象:全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及技工院校。

 

2.承担政府培训补贴项目,共23个。(详情见附件1)

 

3.承担期限:2年

 

二、参选条件

 

(一)需具备的条件

 

1.具有合法的办学资质和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兴隆台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属于政府举办的公办职业教育学校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政府及其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

 

2.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有确保培训活动顺利开展的流动资金支持。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通过年检、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5.具有满足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所需的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配备开设的职业(工种)培训教学所需的教学仪器设备和教材、图书、资料;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要符合国家有关房屋安全和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

 

6.具有满足职业技能培训任务需要的师资力量。每个工种专业具备不少于2名中级以上职称或2名具有高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专(兼)职理教师。

 

7.具有满足开展培训专业(工种)所需的教材。统一使用由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教学大纲、教材,具有与职业大典相符合的培训方案。

 

8.具有较好的职业技能培训基础和业绩。

 

(二)不允许参加评选的情况

 

培训机构具有以下条件之一,不允许参加定点培训机构选拔。

 

1.连续两年未开展培训工作;

 

2.发布虚假招生培训简章或广告的;

 

3.未办理或出示已失效的相关证件或财务票据的;

 

4.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5.租借《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给他人使用或未经属地业务主管部门允许擅自设立分支机构;

 

6.无法人登记证明的;

 

7.《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到期后或注册内容有变更未办理相关手续而继续办学的;

 

8.违反有关规定乱收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发生严重群体性上访事件或重大安全事故的;

 

10.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上一年度年检的。

 

培训机构申请承担政府补贴培训机构时,首先填写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申请表,并准备提交相关材料。(详情见附件6)

 

三、评选办法及标准

 

此次政府定点培训机构选拔严格按照《辽宁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采取资料审核和实地查看的方式,重点核查办学必备条件,对专兼职教师、教师培训资格情况、安全等情况进行核查打分。(具体标准见附件4)

 

四、评选程序

 

按照提交申请、材料初评、现场考评、会议决定的步骤进行。具体如下:

 

一是提交申请(4月3日前)。培训机构提交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申请表,每个机构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择优申报培训工种。有意愿申请定点培训机构的于4月3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326,过期不予受理。

 

二是材料初评(4月7日-4月8日)。市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培训机构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初评,初步确定入围的定点培训机构。

 

三是现场考评(4月9日-4月11日)。根据初评结果,对相关培训机构进行现场核查,查阅资料,现场查验,对机构进行打分。

 

四是会议决定(4月16日前)。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我市2024年度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及培训工种,并对最终入选的培训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发文。

 

五、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是要高度重视。此次全市承担政府补贴项目选拔对于加强我市技能人才培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培训机构要以此为契机,认真准备,不断加强本单位培训能力建设。

 

二是要实事求是。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自身培训能力申报培训工种,严防弄虚作假,随意填报,对于入选的定点培训机构在定点期限内不能开展培训的,三年内不得申报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

 

三是要跟踪指导。就业人才中心培训科和市技能鉴定中心要加强对培训和鉴定过程中的服务和监督,指导各培训机构做好培训中的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培训质量。


附件下载:

  1. 1.2024年第一批季度技能人才职业工种参考目录xlsx.xlsx
  2. 2.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docx
  3. 3.需要提供的材料.docx
  4. 4.机构评分表.pdf
  5. 5.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报告书.doc
  6. 6.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申请表.docx

来源: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