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 关于公布2024年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医疗救助起付标准的通知

日医保字〔2024〕2号


各区县医疗保障局、各功能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根据《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日政办发〔2022〕16号)关于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医疗救助起付标准(我市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的规定和统计部门公布的我市2023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244元,确定2024年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医疗救助起付标准为8561元。

 

该标准自2024年2月1日起执行。2024年1月31日(含)前经民政部门认定通过的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救助起付标准按原标准执行。

 

日照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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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日照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