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4年度江西省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和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局,省直有关单位,相关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

 

根据《江西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赣人社规〔2018〕1号)、《江西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赣人社发〔2021〕7号)和《江西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施方案》(赣人社发〔2023〕18号)等规定,结合全省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等情况,经研究,确定了2024年度江西省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现将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和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指南公布如下:

 

一、2024年度江西省工伤预防重点领域

 

(一)综合类

 

建筑业、旅游业

 

(二)培训类

 

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六个行业

 

(三)宣传类

 

工伤预防知识大赛、工伤预防宣传教育片

 

二、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及基本条件

 

面向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开展的工伤预防项目。申报主体需是经相关部门批准成立、在江西省内合法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市场信誉,具备相应的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的专业人员,有相应的硬件设施和技术手段,在江西省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大中型企业、设区市级以上相关行业协会等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

 

面向社会和中小微企业的工伤预防项目,由设区市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总工会等行业主(监)管部门作为申报主体。

 

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等六个行业工伤预防培训机构条件,国家和省文件另有要求的,按相关文件执行。

 

大中型企业规模划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二)申报项目实施对象

 

1.综合类项目。包括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其中建筑业工伤预防项目主要针对我省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等工程建设项目,旅游业工伤预防项目主要针对我省4A级以上山岳型旅游景区。

 

2.培训类项目。危险化学品行业工伤预防培训对象按《江西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规定执行,已经完成培训任务的设区市不需申报。煤矿、非煤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五个行业工伤预防培训对象按《江西省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执行。

 

3.宣传类项目。工伤预防知识大赛选择一个设区市人社局牵头承办,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面向全省开展,分设区市初赛和省级决赛两个环节,可以市县为单位组队,也可以企业、行业协会等为单位组队。工伤预防宣传教育片选择一个设区市人社局牵头承办,委托第三方机构制作,针对我省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高发的行业拍摄系列宣传教育片。

 

(三)申报材料

 

由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直接实施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江西省工伤预防项目申报书(直接实施,见附件1);

 

2.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见附件3);

 

3.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登记(注册)证,法人代表委托书;

 

4.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设施设备、技术手段等佐证材料;

 

5.其它有利于项目申报和实施的材料。

 

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的,申报部门需提供以下材料

 

1.江西省工伤预防项目申报书(委托实施,见附件2);

 

2.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见附件3)。

 

以上材料需提供纸质件和电子版扫描件,纸质件(含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程序

 

1.受理。申报单位于2024年4月30日前向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报材料,由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经初审材料不合格或不齐全的,申报单位需在初审意见提出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材料或补正后材料仍不合格或不齐全的,则初审不通过。

 

2.审核。经初审合格的,由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审议,审议通过的,由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24年5月31日前统一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经复审材料不合格或不齐全的,申报单位需在复审意见提出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补正材料。

 

3.立项。经复审合格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交省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审议,由省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根据年度全省工伤预防预算情况和工作需要,择优确定工伤预防项目。经审议通过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文公布项目名单。未经省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项目,不得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经费预算

 

1.编制标准。工伤预防费仅用于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其中工伤预防线下培训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原则上不超过《江西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赣财行〔2017〕27号)等有关规定,培训所在地参培人员除确需安排住宿的外,一般不安排住宿。工伤预防线上培训和宣传经费符合采购招标相关政策和流程的,按照工伤预防费相关管理规定予以支付。

 

2.预算安排。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六个行业工伤预防培训项目预算金额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和培训需要据实测算,其它项目根据工作需要明确具体支出项目和测算过程,确保资金预算科学合理。

 

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实施周期超过1年的,应当列明项目各年度的费用预算。

 

3.绩效目标。工伤预防项目要保证实施效果,提高工伤预防费的使用效率。

 

(1)综合类和培训类项目绩效目标。按时完成工伤预防项目方案中要求的工作内容,受益企业或职工满意率大于90%,工伤预防知识和工伤保险政策知晓率大于85%,培训后跟踪回访3个月,用人单位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率较项目实施前三年平均水平下降5%左右。

 

(2)宣传类项目绩效目标。按时完成工伤预防宣传项目实施方案中要求的工作内容,宣传活动和宣传作品符合委托方要求,并在既定目标范围内宣传全覆盖,取得一定社会效果,受众对象工伤预防知识和工伤保险政策知晓率大于80%。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政策学习。申报单位要认真学习国家和江西省工伤预防和工伤保险相关法规政策,重点掌握《工伤保险条例》、《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江西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和《江西省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熟悉项目申报、组织实施和管理要求。

 

(二)认真筹划申报。申报单位要根据2024年度江西省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现状及变化情况,认真研究和筹划,按照“专业运作,科学规范、审慎稳妥、注重实效”的原则编制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的实施方式和实施周期,提供项目费用测算依据,设定具体绩效目标,按时完成申报工作,并积极配合项目遴选确定工作。

 

(三)确保申报质量。各设区市人社部门要加强与财政、应急、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本通知(可在本通知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明确申报要求),组织动员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多发的大中型企业和所在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申报项目,指导相关单位准备申报材料,协同做好项目受理审核工作,提高申报质量。

 

附件:

1.江西省工伤预防项目申报书(直接实施)

2.江西省工伤预防项目申报书(委托实施)

3.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3月28日


附件下载:

  1.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发布2024年度江西省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和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含附件).docx

来源: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4-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