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无锡工匠·2024年无锡市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活动赛事目录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征集2024年度无锡市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活动项目的通知》(锡人社函〔2024〕15号),经广泛征集、研究会商,现将无锡工匠·第十八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无锡市选拔赛等48个竞赛活动纳入“2024年无锡工匠系列赛事”,发布第一批2024年无锡市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活动赛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详见附件)。

 

一、明确职业技能竞赛激励措施

 

(一)市级一类竞赛项目

 

1.各竞赛项目获前6名的职工选手,由主办单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核发“无锡市技术能手”证书(已获得的不重复颁发,下同)。

 

2.竞赛项目为技能类职业(工种),且在本市具备发证条件的,经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社部门竞赛办”)备案,参赛前3名职工选手颁发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参加全市决赛理论和实操成绩双合格的其他职工选手,颁发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市级二类(A)竞赛项目

 

1.各竞赛项目前3名职工选手,由主办单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核发“无锡市技术能手”证书。

 

2.竞赛项目为技能类职业(工种),且在本市具备发证条件的,经市人社部门竞赛办备案且在本市具备发证条件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对理论和实操成绩双合格的职工选手,颁发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市级二类(B)竞赛项目

 

各竞赛项目第1名职工选手,由主办单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核发“无锡市技术能手”证书。

 

经市人社部门竞赛办备案且在本市具备发证条件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对理论和实操成绩双合格的职工选手,颁发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不超过20%,其余合格人员颁发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四)其他

 

1.列入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的2024年度无锡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目录一级竞赛的,按照市级二类(A)竞赛项目享受相应支持政策,不再重复列入《目录》。

 

2.本年度内符合锡人社函〔2024〕15号文件所述条件的其他竞赛活动,可在2024年9月底前通过无锡市技能人才一体化系统(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技能人才”模块http://hrss.wuxi.gov.cn/fzlm/wxjnrc/index.shtml)进行项目增补申报。

 

二、规范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实施

 

(一)规范竞赛名称

 

纳入《目录》的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应统一冠以“无锡工匠•2024年无锡市※※职业技能竞赛”或“无锡工匠•无锡市第※※届※※职业技能竞赛”名称。

 

(二)规范证书核发

 

涉及核发无锡市技术能手荣誉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能竞赛,主办单位应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实施“太湖工匠”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活动的通知》锡人社函〔2022〕59号的要求,将相应赛事资料报市人社部门竞赛办。

 

(三)规范竞赛管理

 

纳入《目录》的各竞赛项目原则上决赛人数单赛项控制在200人(已细分的按职业总人数控制在300人,下同)以内(含),单赛项规模200人以上的应按低一级技术标准实施预选赛。其中市级二类(B)竞赛项目赛事决赛总人数应控制在300人以内(含),首次纳入《目录》的市级二类(B)竞赛项目赛事决赛总人数应控制在100人以内(含)。应严格规范参赛选手基本条件,参赛选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参加本市社会保险;(2)具有本市户籍;(3)学生组职业技能竞赛选手应具有本市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及高等院校的学籍。涉及跨地区(跨市、跨省)的选手应按规定向市级以上人社部门书面报备。

 

三、提升职业技能竞赛工作质量

 

(一)强化责任意识

 

赛事组织单位(含主办、承办、协办、技术支持和技能等级证书发证单位等)要加强竞赛管理,不得以办赛为名向选手收取任何报名费、参赛费、证书核发(技能评价)费等费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竞赛实施主体责任。技能等级证书发证单位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竞赛技术支持和证书质量管理责任。各级人社部门竞赛办及技能评价管理机构按属地原则和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竞赛形式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业务的监管责任。

 

(二)严格审核标准

 

对于报送相关技术备案资料不及时、不全面或赛事管理混乱的竞赛项目,技能等级证书发证单位不得为其办理相应证书;对于相关技术资料经审核达不到预定竞赛等级相应技术标准要求的,应调降核发证书的等级或不予核发证书。

 

(三)加强质量管控

 

赛事组织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竞赛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规范赛事技术工作,营造公平、公正的竞赛环境。技能等级证书发证单位在赛事期间委派内部督导员至赛场进行质量督导。市人社部门竞赛办将视情随机安排外部质量督导。赛事督导情况将作为是否认可竞赛结果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黄文兵(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服务中心)

电话:0510—82411227

邮箱:418827371@.qq.com。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8日

 

附件:2024年无锡市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活动赛事目录


来源: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