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遂宁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2024年版)》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保局,市直园区医保工作部门,市医保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医保经办服务行为,提升医保经办规范化标准化便捷化服务水平,持续增强服务对象的获得感,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4〕1号)(以下简称2024年版全省清单)、《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2024年版)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4〕3号)(以下简称全省办事指南)要求,结合全市医保经办工作实际,编制了《遂宁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2024年版)》(以下简称全市办事指南)。现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一、及时调整办事指南

 

全市办事指南对全省办事指南部分经办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限进行了适当压缩,其他内容与2024年版全省清单保持一致。市医保中心、各县(市、区)医保局要结合辖区医保经办实际,在全市办事指南的基础上及时完善办理渠道、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内容,形成本辖区的办事指南。同时,要指导、督促辖区“医保+”一体化服务网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等医保经办机构及时更新下沉办理或帮办、代办的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及办事指南。市本级、各县(市、区)在办事指南编制完成后,要及时通过宣传单、宣传折页、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布,供人民群众阅读、查询、下载或使用。

 

二、全面加强学习培训

 

全省办事指南对全省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统一,全市办事指南对市本级、县(市、区)、市直园区医保经办服务行为进行规范。市医保中心、各县(市、区)医保局、市直园区医保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及时组织医保经办系统干部职工利用专题学习、医保大讲堂、集中培训等形式,加强对2024年版全省清单和全市办事指南的学习培训,督促医保经办人员全面熟悉2024年版全省清单和全市办事指南的事项名称、办理材料、办理渠道、办理时限、办理流程、办理层级等内容,严格按照全市办事指南明确的各项规定按时办结各项医保业务,不得要求服务对象提供2024年版全省清单之外的办理材料,不得超过全市办事指南规定的时限办理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

 

三、强化落实情况监督

 

根据省医保局统一部署,2024年版全省清单将于2024年5月1日开始执行。全市办事指南将与2024年版全省清单同步执行,《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遂宁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的通知》(遂医保发〔2020〕94号)将同时废止。市医保中心、各县(市、区)医保局要指定专人负责辖区办事指南的编制、发布、管理等工作,遇有地址变迁、服务咨询电话变更等情况,要及时更新相应内容,并及时向市医保局报备和向社会公布。市医保局将通过明察暗访、模拟办事、调研走访、电话咨询等方式,对市本级、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落实2024年版全省清单和全市办事指南情况进行督导调度,督导调度结果将作为全市“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

 

市医保中心、各县(市、区)医保局、市直园区医保工作部门负责清单管理的人员名单请于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下班前书面报市医保局;市本级、各县(市、区)级办事指南请于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下班前报市医保局审核备案。

 

联 系 人:市医保局保障和指导科孙惠、陈璐;

联系电话:0825—2257609。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22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遂宁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2024年版).docx

来源: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