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 关于报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信息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2023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4〕2号)和政府特殊津贴发放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报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信息通知如下。

 

一、2024年上半年政府特殊津贴发放

 

(一)全职在皖院士专家发放安徽省院士政府津贴;

 

(二)在皖终生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发放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三)2023年安徽省新当选的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发放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加发省政府特殊津贴;

 

(四)2023年中央驻皖单位新当选的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加发安徽省政府特殊津贴。

 

二、 有关要求

 

(一)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单位组织填写报送《安徽省2023年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

 

(二)中央驻皖单位组织填写、报送《中央驻皖单位2023年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2),一并报送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批文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院士和终身享受国贴专家单位报送2023年12月—2024年5月间专家去世、调动、账号等变动情况。如有变动尚未反馈的,请填报《2024年终生享受国贴专家、院士津贴专家信息变动反馈表》(附件3)。信息没有变动的在交流平台上反馈即可。

 

(四)2023年新当选人员的津贴通过社保卡发放至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院士和终身享受国贴通过原途径发放至各单位账户。

 

(五)2023年新当选一次性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已享受过往年省政府特贴的,本次不再重复享受省政府津贴。

 

上述材料请于2024年5月24日前报送省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新当选专家信息截止日期之前没有报送的视为放弃。单位经办人员新增或变动的及时联系我们,加入交流平台。

 

联系单位:安徽省人才综合服务中心(省专家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戈国辉

 

联系电话:0551-62998206,13319807936

联系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大厦A区。

联系邮箱:984076087@qq.com

 

附件:

1.安徽省2023年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信息汇总表

2.中央驻皖单位2023年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信息汇总表

3.2024年终生享受国贴专家、院士津贴专家信息变动反馈表

 

2024年4月19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3.doc

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4-04-19